索引号: | LH331082-012/2022-1272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
发布单位: | 市审计局 |
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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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临海市审计局聚焦民生实事,围绕全市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行动,在实施2022年“同级审”项目时开展了专题审计。发现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垃圾投放点建设推进慢,部分已建成点位闲置未用 一是2个街道2021年计划建设144个垃圾投放点位,截至审计调查时,尚有64个未完工。二是已建成的28个投放点位却一直闲置未使用,成为“空房子”。 二、垃圾投放点位管理不规范 一是“旧垃圾桶”应撤并未撤并。部分投放点位在垃圾房外重复放置垃圾桶,造成居民沿袭原习惯将垃圾随意堆放桶里。 二是“定时投放”应执行未执行。存在“定时”投放时间段外仍对外开放现象。 三是“垃圾投放”应分类未分类。抽查发现,3个街道的86个“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未严格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四类垃圾标准分类。 三、垃圾投放点位监督不到位 一是缺少监督专职人员。古城街道、大洋街道督导员多数由物业清洁人员兼职,兼职人员既当“守门员”又当“裁判员”,兼职督导员普遍存在未在规定的垃圾投放时间段上岗现象,垃圾分类监督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督导员、巡检员等信息登记公示栏不完整,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对此,审计建议:一是积极做好居民沟通协调工作。各主体责任单位应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及时回应业主投诉及疑问,消除居民顾虑,纾解居民撤桶并点后的抵触心理。二是完善点位运行保障机制。按照各投放点位实际需求,足额配备督导员及点位运维管理人员,确保各投放点位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落实常态化“垃圾分类宣劝督”工作。在保证宣传频次的同时,更要注重宣传内容、形式的准确性和多样性。针对误时投放、乱投、混投等违规投放行为应及时劝导,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四是注重执法跟进、管罚并用。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和出台规章制度,按照“管、教、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规范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财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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