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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29/2022-1271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财党委〔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中共临海市财政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推动临海市国有企业党建整体建强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日期:2022-11-30 11:02
  • 来源: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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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企业党组织,各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现将《关于全面实施“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推动临海市国有企业党建整体建强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海市财政局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关于全面实施“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推动临海市国有企业党建整体建强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共临海市委关于全面贯彻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高水平打造新时代临海基层党建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全面实施“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推动临海市国有企业党建整体建强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强“根”固“魂” 这一根本,以全企一体为抓手、以双融共促为目标,坚持政治引领、全面从严、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推进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新时代国有企业组织工作新格局,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到2022年底,党建统领国企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形成,党建责任层层递减问题有效解决,国有企业从集团到所属企业党建基础全面夯实,党建工作责任真正到边到底。到2025年,富有临海特色、国企特点的新时代国企党建高地全面建成,全市各级各类国有企业在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党管干部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基层组织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宣传思想工作与企业目标使命、党内政治监督与企业内控机制、党建工作责任与经营管理责任等方面高度融入、深度融合。到2035年,党建统领国企整体智治体系更加成熟完备,国企在推动“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建设中的使命担当充分彰显。

二、重点举措

(一)坚持国企姓党,实施政治铸魂领航行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工地、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完善落实“第一议题”、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等制度机制,用好“学习强国”“台州网络学习城”等学习平台,增强守根护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市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参加或开展培训,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企业中层和基层党员轮训1遍。持续深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市属国有企业青年理论宣讲载体,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完善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机制,按照“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要求,真抓实干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国企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发展好企业。各企业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1次“回头看”。

(二)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全面领导深化行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建立抓党建促“七张问题清单”落实机制,常态化梳理、查找投资经营、安全稳定、廉洁从业等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解决。推动国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对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有效落实党支部(党总支)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要求,并指导其他设党支部(党总支)的企业结合实际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党建要求进公司章程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向基层延伸拓展,特别是二三级子公司党组织班子与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面推行“一肩挑”,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可按同级行政负责人享受相应待遇。健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事先征求基层党支部意见制度。

(三)坚持固本强基,实施组织体系优化行动。适应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全力打造变革型基层组织,推进基层党组织建在生产单元、项目工地、业务链条上,实现应建尽建。持续深化党建工作与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三融合”活动,推进临海市国有企业党组织“二二一”规范化工作法,推动“一企一品”“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坚持人才强企,实施干部人才提质行动。按照国企领导人员“20字”标准,推进干部队伍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全面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国企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勇争先、善变革、强管控、重形象的临海红色企业家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进实施“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和台州市人才新政2.0,齐头并进培育国企“匠才”与“将才”。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以市场化方式延伸专业化干部引进培养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规范实施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加强国企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任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一般应有基层党支部书记或相关党务工作经历。实施双向交流计划,国企抓基层党建工作机构一般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从符合条件的经营管理骨干中选拔,优秀党务骨干任职时间超过5年一般应交流至经营管理等业务部门。2022年6月底前,各企业应明确抓基层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党建工作机构可单独设立也可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合署办公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抓基层党建工作人员。2022年底前,各企业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1%比例”要求,配齐抓基层党建工作人员。

(五)坚持清风正气,实施清廉国企提升行动。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国企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向基层纵深发展。加强对各级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五张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清廉国企建设“八大行动”,构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事、风控、法务等部门协同合作的大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的权责,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约束权力运行,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闭环。常态化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规范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工作,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突出强化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聚焦国企债务风险、投资风险、金融风险等,做好数据收集和风险研判,把风险隐患控制在小、化解在早。用好警示教育“八法”,分层分类开展清廉教育,建设清廉文化,持续打造清廉国企示范点。

三、责任保障

(一)压实各级责任。各市属企业要完善工作机制、履职尽责,分层分级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切实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党建整体建强。牢固树立大抓党建、重抓党建、严抓党建的鲜明导向,构建各级守土负责、各方携手共抓的履责机制。市属企业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下级企业党建工作,每年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党委报告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党委每年向市委专题报告。企业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每半年至少牵头专题研究1次国企党建工作,每年至少领办1个党建重要项目、主持召开1次基层党建述职会。班子成员要担起责任、敢抓敢管,每年至少深入基层联系点2次。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要健全交流指导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全覆盖一盘棋工作体系,提高国资监管效能。积极搭建国有企业党组织之间交流平台,形成上下联动、互学互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局面。二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梳理、查找投资经营、安全稳定、廉洁从业等各类风险隐患,实现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推进,把落实“七张问题清单”作为评价国企党建工作的关键指标,形成以党建统领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2022年底前,健全完善国企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同步报告抓党建落实情况机制,全面扣紧党建责任链条。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党委负责对市属国企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季度巡查。基层党建巡查结果纳入年度国企党建考核。三要完善考核机制。优化重塑国企强基考核指标,每年对党建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占比不低于20%,国有企业对下属企业考核党建占比不低于20%。党建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薪酬高低等挂钩,党建考核结果靠后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强化组织宣传。各市属企业党组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员、网络舆情监测员、评论员三位一体队伍建设。继承发扬国企红色基因、先进精神和优良传统,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企业职工文化。以“财惠临海”公众号及各市属企业官方公众号等为重要阵地加强集成式系统性专题报道,强化国企正面宣传,精心选树、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典型和生动实践。坚持围绕企业发展所需、目标所向,不断激发正能量、营造好氛围、培树好品牌。企业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对下级企业党建分类指导、督促检查、综合考评、责任传导的目标、工作、政策、评价“四大体系”,推动党建责任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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