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35/2022-1269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卫〔2022〕104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临海市政府办村卫生室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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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共体: 现将《临海市政府办村卫生室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工作。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2日
临海市政府办村卫生室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筑牢村级医疗机构网底,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基层医疗服务覆盖能力,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使政府办村卫生室能够良性有序运营,着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政府办村卫生室。 二、考核组织 实施二级考核,市卫生健康局对医共体进行考核,医共体对政府办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本考核办法总分为100分。组织管理10分、药品配备10分、医务人员配备10分、服务指标30分、医疗服务质量20分、医德医风10分、医疗安全10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考评方式 医共体于年底前根据考核办法全面对辖区内的政府办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卫健局,市卫健局对医共体考核情况进行抽检复核,并根据抽检复核情况对医共体考核结果进行校正。 卫生室年度考核得分=医共体考核得分*校正系数(卫健局抽检某卫生室复核得分/医共体考核得分*100%)。 五、考核运用结果 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补助经费等挂钩。经费补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5分以上的按95%拨付,80分以上的按90%拨付,80分以下的,拨付比例在90%基础上,每下降1分减少1%。
附件:临海市政府办村卫生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临海市政府办村卫生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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