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级部门、市直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临市委办〔2022〕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审计整改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 审计整改考核对象
2022年涉及审计整改任务的纳入临海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镇(街道)、市级部门和市直属国有企业。其中加分项考核对象不受年度整改任务的限制。
一、审计整改考核范围
相关责任单位在临海市审计局及上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文书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对所涉及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成果提升情况,以及重大审计问题管控情况,内审工作成效情况。
二、审计整改考核分值
考核赋分有“加分项、扣分项”两项,加(扣)分相加为最终得分,其中:市级单位和镇(街道)加(扣)分以2分为限,市属国有企业加(扣)分以1分为限。
三、考核方式
年终考评。
附件:1.2022年镇(街道)、市级部门审计整改考核细则
2.2022年市直属国有企业审计整改考核细则
临海市审计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1
2022年镇(街道)、市级部门审计整改考核细则
考核事项 | 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 备注 |
一、审计整改落实 | 1.未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上报审计整改结果,存在拒绝或拖延整改的,每起扣1分。 | 1.加扣分相加为最终得分,加(扣)分以2分为限。 2.“老”是指存在已久,至少5年以上客观存在,或涉及2任领导任期以上,“大”是指或涉及面广、或金额大或群众反响强烈,“难”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含两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已经组织多次研究和协调处理而未彻底解决。 3.按上级要求统一修改完善政策或法规的,不加分。 4.如整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或按时完成的,由整改责任单位提出不再执行或延期整改申请,经市审计局审批同意后,不再执行的整改事项不列为考核内容,延期整改事项在再次限定的整改期限届满后列入该年度考核。 |
2.存在虚假整改的,每起扣1分。 |
3.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0.2分。 |
4.存在未按规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每起扣0.2分。 |
5.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履行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的,每起扣0.2分。 |
二、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 提炼内部审计项目成果,获台州市级及以上优秀内部审计项目的,加1分;获台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课题和案例或者内部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采用刊发2篇(含)以上的,加0.5分。 |
三、提升审计整改成果 | 1.推动台州市级党委、人大、政府制定、修改、废止相关制度的,加2分。 |
2.推动台州市级各部门,临海市党委、人大、政府制定、修改、废止相关制度的,加1分。 |
3.推动解决全市性或行业系统性“老大难”问题或历史积案的,加1分。 |
4.推动解决本单位老大难”问题或历史积案的,加0.5分。 |
四、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审计问题) | 1.列入台州市级及以上的重大审计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的,加1分;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出台制度的,再加1分。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的,扣1分。 |
2.对照异地典型案例问题,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在全市、全行业开展举一反三取得成效的,加1分;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出台制度的,加1分。参与单位视工作量及成效按0.1、0.3分两档加分。 |
3.主动上报的示范案例,被纳入市级清单驾驶舱的,加1分,被纳入省级清单驾驶舱的,加2分。被上级审计机关督查整改不到位并作为负面案例纳入清单驾驶舱界面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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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市直属国有企业审计整改考核细则
考核事项 | 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 备注 |
一、审计整改落实 | 1.未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上报审计整改结果,存在拒绝或拖延整改的,每起扣0.5分。 | 1.加扣分相加为最终得分,加(扣)分以1分为限。 2.“老”是指存在已久,至少5年以上客观存在,或涉及2任领导任期以上,“大”是指或涉及面广、或金额大或群众反响强烈,“难”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含两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已经组织多次研究和协调处理而未彻底解决。 3.按上级要求统一修改完善政策或法规的,不加分。 4.如整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或按时完成的,由整改责任单位提出不再执行或延期整改申请,经市审计局审批同意后,不再执行的整改事项不列为考核内容,延期整改事项在再次限定的整改期限届满后列入该年度考核。 |
2.存在虚假整改的,每起扣0.5分。 |
3.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0.1分。 |
4.存在未按规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每起扣0.1分。 |
5.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履行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的,每起扣0.1分。 |
二、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 提炼内部审计项目成果,获台州市级及以上优秀内部审计项目的,加0.5分;获台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课题和案例或者内部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采用刊发2篇(含)以上的,加0.25分。 |
三、提升审计整改成果 | 1.推动台州市级党委、人大、政府制定、修改、废止相关制度的,加1分。 |
2.推动台州市级各部门,临海市党委、人大、政府制定、修改、废止相关制度的,加0.5分。 |
3.推动解决全市性或行业系统性“老大难”问题或历史积案的,加0.5分。 |
4.推动解决本单位老大难”问题或历史积案的,加0.25分。 |
四、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审计问题) | 1.列入台州市级及以上的重大审计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的,加0.5分;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出台制度的,再加0.5分。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的,扣0.5分。 |
2.对照异地典型案例问题,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在全市、全行业开展举一反三取得成效的,加0.5分;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出台制度的,加0.5分。参与单位视工作量及成效按0.05分、0.15分两档加分。 |
3.主动上报的示范案例,被纳入市级清单驾驶舱的,加0.5分,被纳入省级清单驾驶舱的,加1分。被上级审计机关督查整改不到位并作为负面案例纳入清单驾驶舱界面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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