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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海江南旅游服务综合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事项的通知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因江南旅游服务综合体工程项目需要,临海市人民政府对临海江南旅游服务综合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6〕3号)等相关规定,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行为。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7日。 附件:临海江南旅游服务综合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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