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共性问题(台州市“举一反三”清单第三条)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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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共性问题(台州市“举一反三”清单第三条)我市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历史垃圾堆场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地块成为新的垃圾堆场。 二、整改目标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基本杜绝台州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违规倾倒行为,取缔历史垃圾堆场。 三、整改措施 (一)排查重点区域城镇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历史垃圾堆场,并形成排查清单,围绕排查清单,制定“一点一方案”并进行整改。 (二)加快补齐能力缺口,各县(市、区)要建立满足区域需求的消纳场。 (三)通过媒体手段加强宣传,提升群众规范化处置意识,巩固整治成效。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立源头发现机制、落实规范整改机制等系列措施,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建筑垃圾违规倾倒拉网式排查,通过公开发文《关于开展全市环卫管理行业和建筑垃圾管理行业专项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城镇非正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点排查的通知》等,落实各镇(街道)属地主体责任,确保地域不空缺、问题不放过、点位不遗漏。结合“举一反三”排查工作,对已整治的违规倾倒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头门港渣土消纳场总消纳能力80万方,2022年消纳渣土约25万方;全面排查整合资源,以土地复垦、低洼地改造、绿化种植、岩仓复绿等方式,新增渣土消纳量约45万方;8家制砖企业综合利用渣土近70万方;红脚岩造田项目新增渣土消纳量约40万方,全年总计消纳渣土180万方。 (三)通过媒体报道、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整治行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升群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意识。每月向社会公布渣土消纳场、泥浆固化中心容量和综合利用调运相关信息,促进渣土、泥浆供需方信息对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印发《关于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健全非正规堆放点源头发现、落实规范整改等长效机制,形成闭环监管。出台《2022年度临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各镇(街)属地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职责,要求镇(街)履行监管处罚职能,对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及新增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点位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一点一方案”整改并及时上报,及时查处辖区内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11月16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576-85330733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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