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文秘、宣传、信息、信访、会务、财务、机要、保密、印章、档案、安全、后勤接待等工作。 3.组织草拟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协调市党代会、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4、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或参与部门预算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部门财政绩效综合管理。 5、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6、组织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督促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8、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做好市本级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 9、协调平安综治和社会维稳等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