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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26/2022-1194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1-26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日期:2022-01-26 15:11
  •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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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依法治交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具体如下:

一、推进交通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运用“互联网+”,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为实现企业营业执照注销向“证照并销”迭代升级,真正实现企业退市“最多跑一次”,结合我交通窗口实际情况,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开始实行证照并销方案。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等注销许可证项目纳入本次“证照并销”方案。

落实行业企业备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管理的改革部署,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管理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进行备案,从而加强了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化、系统化,为“证照分离”改革起着重要作用。

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全面启用第一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第一批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证件。经办人在审批窗口递交完材料,经现场审验、网上申报、系统审批后,就能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查询到新办好的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是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的启用,加快了交通运输数字化改革,方便了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和人员携带、查询和应用交通运输相关证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形成了顺畅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按照临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烦企扰民”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及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25号)、《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临依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对由我局起草、实施的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细致地梳理,上报清理意见建议保留1件,废止4件。

严格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和程序,开展文件登记、报审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按规定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等规定的程序。今年出台规范性文件《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操作规程》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临交[2021]42号)、《临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临交[2021]44号)。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根据《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前调研、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公示、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今年上报备案并公开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临海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

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合同备案制度等,明确凡以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均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报送备案。按规定报送年度生效合同统计表和年度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未出现因合同争议引发的诉讼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执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协调的原则,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在中国临海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公示。

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操作规程》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除纸质材料整理归档外,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升案卷整体质量。除重大执法决定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外,为了使处罚案件更加规范,对其他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法制审核人员也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法律适用准确,裁量基准运用适当。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2021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736件,罚没款共计318.82万元。

一是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联合各镇(街道)统筹协调,对国省道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的违章建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摆摊设点、违法广告牌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景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工程车、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对车辆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景观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整治。今年以来查处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赔偿案件269起,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722664.5元;清理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横幅897处;拆除非公路标志标牌187块;清理堆积物520立方;管理整治马路市场32处;清理桥下空间环境46处;拆除违章建筑50平方;处置公路塌方22处,隐患10处;制止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勘探埋设排污管20起。

二是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与台州市交通执法队、台州市交警大队、头门港交警中队联合对头门港务集团开展源头治超,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为发生;与市府办、市监、公安、行政执法局、乡镇等部门开展临海市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行政执法局、交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等部门开展临海市渣土运输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与公安、市监部门联合开展全市长途班车和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交警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百吨王”34辆。

(六)推进科技应用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法治化水平

利用互联网+监管、执法调度、联网联控等系统平台数据,用大数据结合人工智能对各类行为进行分析研判,为执法提供决策辅助,为精准执法、高效执法打实基础。监管事项清单应认领事项认领率100%,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100%。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统筹使用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年初研究制定了《临海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临交〔2021〕16号),按照计划,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已全部完成抽查和结果公示工作。今年,客、货、维、驾等共建立13个抽查任务(其中4个联合检查任务,9个本部门检查任务),随机抽取经营业户12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54人次,检查中发现20家业户存在问题,部分责令改正,对违法的经营行为立案查处。    

二是加强执法调度系统平台应用。通过客运监测、货运监测、联网联控等系统平台数据,对重点车辆运输企业疑似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有卡口数据无GPS轨迹、危险货物运输不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等行为,按照生成的工单对涉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未落实的企业进行核查。今年完成工单任务95个,立案9起。    三是加强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应用。按照省中心对重点运输车辆的抽查要求,今年通过重点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对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共抽查车辆1029辆次,其中客运车辆213辆次,危险品车辆797辆次,整改269起,生成工单任务6个。并对问题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追踪,有效减少了重点运输车辆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非法营运靶向打击系统平台应用。利用非法营运靶向打击系统数据,经对系统筛选数据初步研判,针对未查询到营运证信息的车辆进行分类处置,全市共排查出49辆大客车,指派执法人员根据车辆清单,一一上门核查,依照核查结果,对车辆进行相应处置。

(七)抓实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及疫情防控,落实专项法治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维稳管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发现违规问题能立案的立案,该整改的整改。同时,加强路面巡查及在辖区内高速道口设卡检查,重点打击客运车辆站外组客、上下客、未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据等违法行为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期间,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62件。

二是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派出工作人员协同各部门对临海动车站、客运站等重点位置及行业人员开展测温、看绿码等防疫工作。配合市监、公安、交警、卫健等部门对冷链监管仓库、冷链运输车辆按照“全受控、无遗漏”管理要求,实行“逢车必检”。同时,开展天网监控系统网上巡查及流动卡点检查,严厉打击入临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不全行为,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疫情传播风险。

(八)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交通运输部以及省、市统一部署,自今年5月开始,我们立足实际、有的放矢进行自查整改,深入摸排、梳理归纳了现阶段执法工作中的六个重点问题,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按期已全部进行销号。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梳理编制“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项目清单共四项,涵盖处理中心暖心服务、入企普法宣传、信访投诉调解处置、货车司机休息室等内容,用“身体力行”诠释“执法为民”。

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制订了38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及12项机构职能与岗位职责,7个基层站所,完成2个试点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其余5个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已完成初步预算编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加强内部与外部执法监督,初步组建由人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律师、媒体、行业协会等人员参加的执法监督员队伍。

(九)抓好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关信息,申报执法人员的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证件换证,报送新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信息。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局机关及执法队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和交通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部证”)进行换发。目前,局机关及执法队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129人,其中执法队全部人员具备执法资格,持证率100%。

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全体公务员参加临海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专题培训。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召开法制座谈会,典型案例分析、参加临海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旁听、执法比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今年分别于3月18日召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及实务培训,6月3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讲座,11月3日至5日,在临海党校开展为期3天的执法人员全员培训。

(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

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通过综合监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三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及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抽取2021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定期召集法制审核及各执法队的相关人员进行评查。根据司法局的要求,报送典型案例,并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进行自查,报送自查报告和自查案卷目录。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参加行政处罚标准案卷制作大比武活动,抽取3个标准案卷案由,制作标准案卷,并分别开展2次会议讨论研究修改,整理并上报。抽取1个行政处罚案卷参加交通运输部优秀案卷评比活动。根据台州市统一安排,将分配到的规范案卷模板导入处罚系统。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点评,分析不足,解答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对今后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具有指导意义。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交〔2021〕23号),明确普法工作要求及主要内容,做好“八五”普法的谋划,制定《临海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临交〔2021〕58号),持续发挥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开展宣传咨询日、宣传月活动,吸引广大群众的关注与参与,通过“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执法现场普法宣传等形式,组织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运政、路政、交通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以“法润交通·共筑幸福路”为主题,推进教育与处罚结合、普法与执法融合,拍摄《我与宪法》《以案释法--非法营运》《以案释法--污染公路》等宣传微视频。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在门户网站、临海交通微信公众号及电子显示屏等,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今年已发布10余篇。同时,到辖区各大货运站场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手册、走进行政服务中心等形式,引导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加法律意识,安全作业。

(十二)规范行政调解,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及民事纠纷,促进行业稳定,构建和谐交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72号)和《临海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印发《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成立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开展行政调解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汇总、分析上报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情况。今年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59件,涉案金额54.2万元。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坚持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完善国家行政体制、提高行政治理效能的重点任务部署和推进。今年2月份,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局属单位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整合,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人员转隶并到岗,有序开展相应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仍有差距。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每个工作人员入脑入心,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

二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由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了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是一半人员划归到综合执法队从事执法工作,一半人员划到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从事管理工作,且由于编制的锁定,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执法队为事业编制,容易造成人才流失,法制专业性人才欠缺等原因,导致一线执法人员与实际工作不匹配现象,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三是执法工作量大且执法环境艰难。为了保持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上安保维稳、防疫及各类专项整治等任务,往往需要执法人员打破常规工作时间,不分昼夜,实施错时执法,时间长、强度大。且在执法过程中,因部分驾驶人员对超限运输的安全隐患和对公路造成的隐患认识不到位,为了追求运输利益的最大化而严重超限运输,因执法人员不能扣驾驶员的分数,也不具有对超限违法车辆及证件进行扣押的强制性权力,导致抵抗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在打击非法营运方面,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乘客要么拒绝回答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要么帮车主串供,谎称和车主认识没收钱,乘客不合作取证较难,事后也存在当事人翻供,极易引发行政官司,造成被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履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根据《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

二是完善机制,长效运行。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方向,建立完善体制机制、政策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方式,健全依法行政相关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并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操作规程》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推动法治交通建设不断深化。

三是敢于担当,做好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带领局党委领导班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办事。逐步完善领导干部“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2021年,共召开党委会34次,讨论各类重大问题34次,主动报告重大事项17次。按规定执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类事项,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未发生因此而造成有负面影响的情形。

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规范答复。

六是坚持常态化法治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把学法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等多种学习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考试等活动,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

七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没有发生违反法定职责和程序的行为,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及行政败诉案件和错案。

八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实效性。以“法润交通·共筑幸福路”为主题,推进教育与处罚结合、普法与执法融合,拍摄普法宣传微视频、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结合开展宣传咨询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行业从业者及服务对象的法制水平。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目标引领,加强法治锤炼。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保证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行政行为不发生错案。

(二)坚持程序规范,夯实执法力量。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行体制改革后行政执法相关规定与程序,进一步完善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培训,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基本功。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比武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观摩学习,切实发挥以赛促学作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调整优化基层站所布局,加强资源整合,完成剩余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内务管理。

(三)坚持依法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综合监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组织案卷评查、网上实时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积极参加上级优秀案卷评比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营运和超限运输等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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