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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1 08:23
  • 来源: 河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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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河头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头镇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河头镇人民路160号,电话:0876-85888130,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河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

1.  决策公开方面公开政策文件25条,政策解读1条

2. 管理公开方面公开镇街概况1条,机构信息9条,政府工作60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3. 服务公开方面公开重点工作35

4. 结果公开方面公开计划总结5人事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

5. 执行公开方面公开财政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镇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可以通过线下临海市河头镇政务公开办或者线上网址:www.linhai.gov.cn/jact/front/front_mailwrite.action?sysid=46&groupid=10370&userids=G|10370申请公开。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事项1件,按时结办属其他情况,无法提供申请答复。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镇细化任务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全面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标准引领、依法依规的原则,做好做实政务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一是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媒体和第一平台,提供信息和服务。二是政务新媒体。主要通过临海河头(现改为“清雅河头”)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与时事等动态信息。三是其他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村延伸,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我镇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个人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任用挂钩,作为干部评定考核等次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共发放问卷调查51份,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8%三是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镇纪委投诉,镇纪委将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需进一步增强。要及时公开跟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在稳步提升,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仍存在不足,公开内容不够深刻。

下一步我镇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机关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河头镇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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