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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92/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洋街道河阳路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人防大厦19楼医疗保障局,电话:0575-89395259,邮编:3170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海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截至 12月31日,我局在临海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每月发布数不少于5条。内容包括政策文件、重点工作、财政信息等方面,其中政务工作已发布了78条,年信息量实现10%以上增长(2020年度70条)。

1.决策和执行情况。今年重点工作发布了6条、计划总结发布了12条、财政信息发布了6条、统计信息发布了4条。人大和政协提案收到2条,均已答复。

2.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主要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3次,参与新闻发布会1次。

3.工作执行力。政务公开工作无通报批评或报送虚假数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严格无泄密;无被台州市、省、国务院办通报批评。

4.争先创优,主动参与市政府考核工作,对上级交办事完成较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合理,有具体负责同志,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上级组织的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没有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领导牵头,专职工作人员经办,按照市政府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建立医保相关数据定期公开制度,医保基金收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情况、医疗救助实时情况等相关数据每季度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对外公布。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信息发布前,均通过相关科室、分管领导的审核同意。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有件必审”,从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我局所有政务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按专题分专栏公开,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线下等多形式)。网站有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新《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医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以发放问卷的形式开展线下调查社会评议。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以被动为主,公开的内容以日常工作为主,缺乏亮点做法和方式方法。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深化公开内容,努力将公开的内容和群众的需求相结合,特别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年度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及时公布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临海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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