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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18 16:37
  •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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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200号,电话0576-8533732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重要窗口”的目标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数232587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计划规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点领域、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情况、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浙江政务网上公开信息193条,临海公安微信上公开信息362条,临海公安微博公开4490条,抖音宣传71条,在电视、报纸上公开信息532条,台州市局微信96条、行政许可等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223275条、行政处罚公开3568条等。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局实际,逐步深化,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新收依申请公开7件,办结6件,均按期规范答复,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0起,转下一年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对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主动对接市政务信息公开办,按照新要求,调整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市里下发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制度,形成常态自查机制,每月对本部门单位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一次总体评估,按要求及时整改,形成公开的良好氛围。同时,自觉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发布的,不包括由市府办代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5.0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6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期许,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本部门内设科室多,政务信息量大,文件公开属性划分不够细致,对是否公开界定不准确,公文主动公开比例不高;二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够,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开展;三是缺乏政务公开专业知识的培训,各部门公开信心和能力略显不足,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部署,责任到人到岗,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小组执行力,整合各部门精干力量,增加团队协作意识,提升配合度。

(二)加强培训,提升小组组员业务能力,网站操作能力。

(三)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起草单位拟不公开的审核把关,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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