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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8 11:01浏览次数:字号:[ ]


临海市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招聘

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5133号)和《台州市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台民〔20205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临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80号)要求,加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切实提升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解决全市已建镇(街道)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帮助解决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公益性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热爱基层工作、服从分配、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附件1)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经我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 患有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助老服务工作

 

(二)分配原则: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街道)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社区聘用。各镇(街道)根据名额指标(附件2)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完成后填报《镇(街道)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名单》(附件3),并报送市民政局。

(三)岗位待遇:全日制公益性岗补贴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500/月执行。

(四)主要职责

1. 承担采集本社区低保、失能、特困、失独、空巢、孤寡、留守等各类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并建立信息档案。

2. 协助做好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及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负责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

3. 协助建立健全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服务制度、服务成效,促进规范化管理。

4. 提供应急联动,定期走访留守、孤寡、空巢、特困、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协助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

5. 积极协调动员各种力量帮助关爱老年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 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作孝亲老人的服务典范。

7. 协助做好本社区其他养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养老服务工作开展。

8. 配合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各项工作。

三、人员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各镇(街道)通过各自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材料报送。

1. 个人申请。符合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标准的人员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属地镇(街道)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4)。

2. 申报和资格确认。各镇(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拟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收集相应证明材料,填写《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5)上报市民政局,再由市民政局汇总后统一送至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查其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

(三)拟用公示。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在各镇(街道)政府网站或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困难人员类别、所在社区等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各镇(街道)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协议书》(附件6),并将《聘用协议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复印件材料进行备案。

(五)考核。各镇(街道)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镇(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

(六)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出现解除聘用协议以及自然减员等情况时,各镇(街道)应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民政局,如确有需要,可按规定流程聘用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岗位补贴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各镇(街道)可按规定向市人社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申报程序。

各镇(街道)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申请上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附件7)、《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表》(附件8)、《聘用协议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补贴拨付。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后按拨付流程办理。

(三)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对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责任分工

1. 市民政局:做好社区公益助老员的培训辅导工作,不断提高助老服务水平与质量。

2. 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加强社区助老公益性岗位招用的指导和监督。

3. 镇(街道):根据“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对所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

2. 临海市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3. 镇(街道)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名单

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 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6. 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协议书

7. 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

8. 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表

 

 

 

附件1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

一、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

2.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3.城镇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城镇低保边缘户失业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1.失业一年以上无地人员;

2.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3.农村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边缘户失业人员。

三、2016-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帮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

 

 

附件2

临海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分配名额

备注

1

古城街道

3


2

大洋街道

3


3

江南街道

3


4

大田街道

3


5

邵家渡街道

3


6

东塍镇

3


7

汇溪镇

3


8

河头镇

3


9

白水洋镇

5


10

括苍镇

3


11

永丰镇

3


12

尤溪镇

3


13

汛桥镇

3


14

沿江镇

3


15

涌泉镇

3


16

杜桥镇

5


17

上盘镇

3


18

桃渚镇

5


19

小芝镇

3



合计

63



 


附件3

镇(街道)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镇(街道)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人员类别

服务岗位

用人单位

聘用起

算时间

备注


































填表说明:1.“人员类别”请从以下几个类型选择填报:残疾人、低保、低边、失业一年、失地农民、计划生育对象。2.“服务岗位”填写助老员具体服务的养老服务场所,比如:xx镇敬老院、xx养老服务照料中心、xx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其它,填写“其它”的,请备注具体岗位。

 


附件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1寸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码


登记失业时间


电话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一、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

¨2.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3.城镇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城镇低保边缘户失业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1.失业一年以上无地人员;

¨2.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3.农村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边缘户失业人员。

¨三、2016-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帮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

户籍性质  ○城镇户口   ○非城镇户口

就业创业证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省     市      镇(街道)      社区(村)

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镇(街道)     社区(村)

个人声明

本人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已知晓,愿意接受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和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户口所在社区()意见

 

 

                                                                (盖章)

      

 

镇(街道)意见

 

   (盖章)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附件5

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非企业单位证书号码)


单位类型


主要业务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职工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益性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工作内容

薪酬待遇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聘用协议书(模板)

甲方(公益性岗位提供单位): 

乙方(公益性岗人员): 

为规范公益性就业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就业岗位提供单位和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公益性就业岗位提供单位和到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人员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决定对乙方续聘或解聘。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属公益性工作岗位,乙方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三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加强对乙方管理。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安排指导乙方工作。

第五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加强学习。  

第六条 乙方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 工资标准:乙方在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无缺旷、迟到和早退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每人每月    元,并按时足额缴纳企业保或城居保。甲方应根据省、市就业政策规定,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每季度向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对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人员、单位自聘人员,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第八条 甲乙双方因正当理由需要提前解除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解除聘用协议的通知,并将解除协议通知报一份到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九条 乙方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影响,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两季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附件7

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创业证号

对象

类型

劳动合同(  年  月至  年    月)

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金额(元)

农商银行账号

电话

1











2











3











4











5











6











7











 备注:电话应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个人手机号码或家庭联系电话。

 

 

附件8

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非企业单位证书号码):


单位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以下由人社部门填写)

公益性岗位补贴时间段:         年

第  季度补贴岗位人数       人

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大写)        元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规定条件,建议补贴       (大写)万元。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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