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索引号: LH331082-028/2021-1151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17
发布单位: 市公安局
临海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日期:2021-09-17 14:58
  • 来源:市公安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公安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2 )

(一)部门职责................................. ... .............(2)

(二)机构设置................................. ... ............ ( 2)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3)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四、名词解释.....................................................(2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部署开展全市公安工作,依照法律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分子,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主管全市治安和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交通秩序等工作,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交警大队决算。

纳入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局本级

2. 交警大队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6,647.95万元,支出总计66,647.95万元,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003.3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2,497.9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2,49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8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813.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49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49.34万元,占75.12%;项目支出15,548.60万元,占24.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044.76万元,支出总计65,044.7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360.18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因此人员经费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27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3%,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及基建项目均系年中追加项目,年初预算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8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62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系年中追加项目,年初预算不包含在内。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8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48,661.75万元,88.99%;教育(类)支出82.43万元,0.1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8.01万元,4.6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551.88万元,1.0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2,546.02万元,4.6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4.76万元,0.59%;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755.1万元,支出决算为54,68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0%,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系年中追加项目。其中: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597.9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7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分配公安院校毕业生及森林警察大队并入,新进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39万元,支出决算为271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法补助业务装备经费系年中追加,年初预算无。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2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法补助办案业务经费系年中追加,年初预算无。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法补助办案业务经费—特别业务费系年中追加,年初预算无。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牌证工本费未支付完毕。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8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民警培训时间缩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病逝,人员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年中调整标准,标准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7.27万元,支出决算为80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整标准,标准提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文明城市评比时产生的各项支出,年初无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56.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整标准,标准提高。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经费属于2019年结转的利奇马台风重建费用,2020年初无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28.8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整标准,标准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4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8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66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3.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5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7.55万元,增长41.91%。主要原因是: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看守所迁建及二次改造项目无年初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7,638.99万元,97.7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174.08万元,2.23%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13.08万元, 主要原因是: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看守所迁建及二次改造项目无年初预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用于派出所用房基建项目和天网工程建设项目,另外交警大队的社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也包含其中,均系年中追加,年初无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7.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用于DNA实验室建设项目和互联网管控项目,均系年中工作追加,年初无预算。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用于交警大队评选文明城市时所支出的相关建设费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9.2万元,支出决算为66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6.69万元),完成预算的95.35%,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公用经费,因此公务接待经费比较低。

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3.01万元),占96.45%,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57.02万元,下降19.63%,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公务用车经费,支出较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8万元),占3.55%,与2019年度相比,减接待用车经费,支出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没有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44.2万元,支出决算为643.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支出,所以执行数小于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44.2万元,支出643.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支出,所以执行数小于决算数。主要用于全局工作及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预算的43.05%。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市等多级领导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64团组,累计1,59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市等多级领导支出。接待164团组,1,59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698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度减少138.8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9.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0.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2.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8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临海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0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临海市公安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4个,共涉及资金807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自评。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看守经费”等2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4.79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看守经费”等项目局内评审机构开展部门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的评价结果均为“优秀”都能很好地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临海市公安局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证件工本费”“公安干警巡特警集训”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证件工本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旧证换发100000条,身份证发证100000张,完成项目预期目标;二是居民身份证持证比率超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进度不均衡,需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执行进度,合理安排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证件工本费

主管部门

临海市公安局

实施单位

临海市公安局(本级)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NaN

其他资金

0

0

0

NaN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户籍管理规定,户籍工本费(户口簿)支出,因行政村合并造成的地址变更免费更换身份证支出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旧证换发比率

100000

40

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身份证发证数量

100000

30

29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居民身份证持证比率

90

30

29

总分

100

98

自评结论

优:90(含)~100分

问题反馈

执行进度不均衡,需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整改措施

加快执行进度,合理安排工作

 

公安干警巡特警集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执行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巡特警培训人次130人次,在训率100%;二是治安防控体系覆盖率100%,培训学院满意度超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各项经费使用合理,自评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公安干警巡特警集训

主管部门

临海市公安局

实施单位

临海市公安局(本级)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560000

1560000

1560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60000

1560000

15600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NaN

其他资金

0

0

0

NaN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公安大练兵892人(含交警),其中872人每人14天,训练伙食按50元/天,计61.04万元;特警大队民警20人及特警队员110人共130人,全年训练,平均每月训练20日,每日50元计156万元万元,集训费共计217.04万元。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巡特警培训人次

130人次

130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巡特警人员在训率

100%

100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巡特警人员培训天数

22天

22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治安防控体系覆盖率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培训学员满意度

≥95%

100

20

20

总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优:90(含)~100分

问题反馈

无问题

整改措施

不需整改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公安办案业务费                   

项目单位      临海市公安局                   

主管部门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临海市财政局(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负责人

徐周秋

联系电话

13566866579

     

临海市清化路200

邮编

31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01.012020.12.31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1265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265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1265

市县财政

1265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265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水电费

270

269.31

差旅费

520

518.96

维修(护)费

55

55.88

专用材料费

150

146.29

委托业务费

220

212.62

生活补助

50

61.94

支出合计

1265

1265

三、评价报告摘要

概况

根据《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支出需要单独预算,单独核算,确保办案业务费的需要,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局面

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全年办理各类案件总数6000件,所有案件办结率超过96%

全年办理各类案件8176件,基本全部办结,超额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评价结论

优秀

 

 

 

主要绩效

情况

完成目标绩效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相关建议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字

胡伟群

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许翀

中级会计师

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

 

 

 

填报人(签字):         

 

 

 

                                                

评价组组长(签字):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项目概况

公安办案业务费项目是根据《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支出需要单独预算,单独核算,确保办案业务费的需要,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局面,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我局认真开展了项目评估和预计,拟定项目开展的预期目标:及全年办理各类案件总数6000件,案件办结率在96%以上。2020年以来,我局在当地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年办理各类案件8176件,且基本全部办结,超额完成项目预期拟定的目标。

2020年全年预期安排公安办案业务费资金126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65万元,并且于年底之前全部执行完毕,具体执行明细如下:水电费支出269.31万元,差旅费支出518.96万元,维修(护)费支出55.88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146.29万元,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公安工作专有的鉴定服务费支出,例如:精神病鉴定、毒品鉴定、价格评估等)支出212.62万元,生活补助(主要用于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支出,但不含看守所在押人犯的生活费及医疗费)支出61.94万元。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本次总体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公安办案业务费项目,我们采用业务评价和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临海市公安局2020年公安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分析。

2.绩效分析。公安办案业务经费的关键评价指标系2020年临海市公安局(本级)办案数量和案件办结率指标。产出指标为全局全年的办案数量和案件办结率,2020年根据全局办案6000件的绩效产出目标,全局民警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年办理各类案件8176起,案件办结率达96%以上。效益指标系群众满意度95%以上。详细公安工作绩效评价如下。

过去的2020年,是公安史上极不平凡、意义特殊的一年,也是临海公安砥砺奋进、成绩满满的一年。全市公安机关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和严峻复杂形势,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对表浙江建设“重要窗口”和现代警务模式,高质量实施“三大战役、四大攻坚、五大工程”,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升级打造现代最具安全感城市,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充分展现了公安担当、忠诚本色。全市公安机关共有35项工作获得台州市级以上荣誉,其中我局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防疫侦查中心被评为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交警杜桥中队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警务服务驿站建设、“无邪教证明”最多跑一次改革、警察俱乐部建设等工作,得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2020年度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全年共有2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27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防风险、保稳定,维稳工作成效明显。全力以赴抗击疫情,日均投入警力1800余名,设立防疫侦查中心、首推卡口“三统一”管理模式、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共筛查有效数据19余万条,溯源确诊病人8人,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抗疫防疫的公安担当。坚持开展24小时网上动态巡查,持续加强网上舆情导控,深化信访“最多访一次”活动,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和信访积案攻坚,全年公安信访总量、初信访、进京访分别同比下降32%、35%、50%,化解信访积案106件,化解率达95%。

护发展、显担当,服务大局积极有为。科学运用“三色”管理制度,开展高频率、快节奏巡控,全力护航村社换届选举。期间,共政审候选对象13725名,排查化解涉换届不稳定因素397起,处置负面舆情、有害信息17起,打击处理破坏选举违法犯罪2起,行政处罚2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不断优化和完善各类道路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加大对乱行车停车、礼让斑马线、行车打电话等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深化项目警官制,化解涉企业、工地、项目等矛盾纠纷120多起;加强对“临海智造”核心技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全年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8起;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共梳理排查出金融风险企业21家,严防涉企风险扩散传导;全域推进发票违法犯罪整治,成功收网公安部涉税会战2起,抓获涉票犯罪嫌疑人54人,发票逃犯43人,其中破获的部督“1204”虚开发票案,涉及20个省、市受票企业700多家,涉案金额达500余亿元。

抓主业、保民安,平安指数不断提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统筹推进“云剑2020”、打击治理跨境网络赌博、“无盗抢城市”创建、“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全市受立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5.95%,盗抢骗警情数、诈骗警情数下降幅度均列台州市同类地区第一,全年“无盗抢城市”创建验收成绩居台州市第二;现发命案及五类案件破案率均达100%,破获命案积案11起,总数居全省县市公安机关前列、台州第一;全力整治涉诈黑灰产业链,共对临海籍涉诈犯罪嫌疑人员采取强制措施176名,同比上升738%;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黄赌案件361起,查处吸毒人员62人,破获食药环案件59起,涉案金额达亿元。强势推进交通综合治理大会战,开展重点人、重点车专项整治,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8人,同比下降22%。维护林区稳定、保护森林资源,全年共打击涉林刑事、行政案件239起,连续15年实现森林火灾低发可控目标。2020年,我局刑侦、治安、经侦、巡特警、技侦、信访等业务考核均居台州前列。

学枫桥、夯基础,基层实力显著增强。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多项公安基建项目快速推进,江南派出所和永丰派出所新营房、汛桥无人机培训基地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市看守所迁建工程已完成建设,沿江派出所营房、应急物资仓库进入装修阶段。圆满收官“雪亮工程”三年建设,新增高清视频监控达7200个,其中人脸识别摄像机2070个,推进智安小区、智安医院和智安学校建设,完成智安小区改造89个,建设智安单位40家。全力开展“民转刑”集中整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流转、化解、管控等闭环措施,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100起,化解各类纠纷5029起,识别管控异常人员12421人,发生“民转刑”十类案件145起,较前三年平均数下降18.1%,命案发案、纠纷类警情分别同比下降40%、34%。坚持最小治理单元建设,共建成“警务服务驿站”10个,打造警民良性互动的平安共同体。积极探索村企联防、村村联防、警保联动等巡防模式,建立镇(街)、村居巡防队685支6382人。

谋创新、重实效,警务改革蹄疾步稳。聚焦现代警务模式,全面推进情指行一体化改革,探索“精密智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合成作战室、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作用,建立市局、派出所一体化治安动态研判机制,为一线巡防警务部署和警力投放提供精准指导。加强全时空、全要素的立体化勘查、检验,做强DNA实验室、电子物证实验室等重点支撑技术建设,成为破案打击新增长点。深入推进便民改革,成功研发无邪教证明人员背景核查和刷脸自助办理系统,实现九秒出具无邪教纸质证明,经验做法以现场会形式在台州推广。高标准开展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建成“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和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双全的批示肯定。创新远程取证工作制度,联合法院、检察院出台《临海市可视化远程取证工作规定》,建成9个远程取证室和2个内外可视化取证系统,共开展远程取证107人次,免去办案路途行程9万多公里2020年度,我局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建机制、促养成,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以台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为契机,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抓好教育整顿“七大行动”,共组织警示教育9次,开展专项督察10次,排查整改问题213项。坚持“严”字当头,创新运用“智慧督察”“敏感信息监测”等科技手段全面推进清廉公安建设,全年发现并纠正问题420人次,严格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记分,全年共记分2375人次5225分,党政纪处理11人次。制定出台临海市公安局五年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分级分类推动新警、青警和领军人才培养,组建大数据应用、执法办案、警务技能3个教官团队,开展新警培训11期,为临海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人才基础。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重点加强警种专业技能、警务实战技能、信息化能力提升训练;落实爱警惠警各项措施,高规格举行“不忘初心·薪火相传”人民警察荣誉仪式;严厉打击袭警辱警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全年共为31名遭恶意投诉的民警发布正名通知书,查处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件25起,刑事拘留18人,行政拘留7人,发放慰问金36000元,以爱警实招温暖警心。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目标超额完成,项目实施效率和管理水平均较高,综合评分99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治安案件过程中要消耗超过日常公用经费几倍的办案业务经费,而当地财政部门需要对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进行严格的区分,将公安办案业务经费进行单独立项,单独核算,确保办案业务费的需要,我局在实施该项目过程中,成立项目绩效评估小组,项目核算坚持独立预算、独立核算、并实时进行项目绩效评估,实时调整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不足,确保该项目高效的执行,从而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四)主要问题分析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从整体上看项目立项、执行的绩效目标都完成的比较好,但是就全年的项目执行进度仍然偏低,而且不平均,上半年度的项目执行进度偏低,不足50%,虽然到年末项目执行进度100%,但下半年有突击执行项目的可能性。

(五)相关建议

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合理规划项目执行的进度,避免突击执行的可能性。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看守经费                      

项目单位      临海市公安局                    

主管部门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临海市财政局(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负责人

徐周秋

联系电话

13566866579

     

临海市清化路200

邮编

31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01.012020.12.31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691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691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691

市县财政

691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691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水电费

140

138

物业管理费

9

8.18

维修(护)费

12

11.37

专用材料费

20

20.84

委托业务费

120

116.39

生活补助

390

373.14

支出合计

691

667.93

三、评价报告摘要

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在押人员给养费、公杂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电力设施改造费、其他支出等

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平均月关押量1150人,被羁押人员每百人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数0

2020年看守所平均每月关押1150人,未发生任何类型的安全事故

评价结论

 

优秀

 

主要绩效

情况

通过教育转化,在押人员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率下降,提升监所社会形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20216月我所已进行核酸检测7228人次,核酸检测费用80/人,共计578240元;血清抗体检测2218人次,血清检测费用40/人,共计88720元。而财政仅支付看守所核酸检测费用中的14/人,超出部分由临海市公安局工作经费支出。

 

相关建议

合理安排各项经费,做到使用得当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字

胡伟群

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许翀

中级会计师

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

 

 

 

填报人(签字):         

 

 

 

                                                

评价组组长(签字):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是巩固国家政权、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点场所。同时,还肩负公、检、法等办案机关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羁押任务,以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看守所工作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临海市看守所新所于20214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为146470平方米,监区面积20207.31平方米,位于临海市东塍镇上街村,设计关押容量1350人,建有监室90间。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架起那个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09132号)足额保障公安监管场所经费,公安监管场所各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衣被费、公杂费等其他给养费,以及看守所的公务费、装备购置及消耗费、修缮费等其他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看守所经费是看守所用于监管看守、教育人犯、做好人犯生活、卫生和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专项经费,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特殊性。该经费的开支范围是:人犯给养费、公务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人犯给养费包括: 伙食费:粮食、蔬菜、食油、肉、蛋、鱼、豆制品和调味品等;衣被费:用于给流窜犯、经济困难人犯和留所服刑犯人购置衣裤、被褥、床单、鞋、袜等所需费用;医疗费:人犯看病、住院的医疗费、药费、体检费,以及看守所医务室购置的药品和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等费用;公杂费: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人犯食堂煤炭燃料费及炊事员临时工工资。

评价人员翻看账册,实地考察,对监管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对项目的所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

2.绩效分析。看守经费项目的产出指标是看守所的月平均关押量1150人左右,效益指标是被羁押人员每百人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数0%2020年全年监管场所月平均关押量约1150人左右,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从全年整体来看,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3.评价结论。通过教育转化,在押人员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率下降,提升监所社会形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0年看守所平均每月关押1150人左右,人犯伙食费、医药费等给养费用共计37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294.79万元,看守经费年支出667.92万元。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治安案件过程中要需要羁押违法犯罪人员,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架起那个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09132号)足额保障公安监管场所经费,公安监管场所各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衣被费、公杂费等其他给养费,以及看守所的公务费、装备购置及消耗费、修缮费等其他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成立项目绩效评估小组,项目核算坚持独立预算、独立核算、并实时进行项目绩效评估,实时调整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不足,确保该项目高效的执行,从而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四)主要问题分析

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20216月我所已进行核酸检测7228人次,核酸检测费用80/人,共计578240元;血清抗体检测2218人次,血清检测费用40/人,共计88720元。而财政仅支付看守所核酸检测费用中的14/人,超出部分由临海市公安局工作经费支出。

(五)相关建议

因受突发事件的影响,我局认为应当在今后的看守经费项目预算时考虑疫情影响的因素,合理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并按照计划支出。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用于看守所新址武警中队装备建设。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我局日常基本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我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20.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用于我局刑侦、治安、政保、网警等业务部门的办案业务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费(项)。指用于我局特别办案业务费支出。

22. 公安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用于我局司法救助支出。

2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运用我局民辅警培训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我局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我局民警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我局民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我局民警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2019年结转的利奇马台风重建费用。

2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用于派出所用房基建项目和天网工程建设项目,均系年中追加,年初无预算。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用于DNA实验室建设项目和互联网管控项目,均系年中工作追加,年初无预算。

31.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用于交警大队评选文明城市时所支出的相关建设费用。


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汇总)公开表(1).xls

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本级)公开报告.doc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本级)公开表.xls

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开报告(1).docx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开表.xls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