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府办)
索引号: LH331082-001/2019-115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办发〔2019〕73号 成文日期: 2019-08-0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1-2019-0028
有效性: 失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1-09-14 11:23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促进我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商品混凝土、石料、建筑用砂的供需矛盾,深化推进建筑材料市场扫黑除恶行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明确目标、问题导向;明确职责、统分结合;明确时间、确保成效”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指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总体目标。通过对我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解决我市商品混凝土、石料、建筑用砂的供需矛盾,打击建筑材料市场黑恶势力,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体制,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加快我市工程建设的推进速度,全面推进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整顿商品混凝土协会。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全面整顿全市商品混凝土协会,严厉打击假借行业自律名义,通过各种不当手段垄断商品混凝土市场经营行为,禁止幕后操纵系数分配行为。

(二)全面取缔非法混凝土搅拌站。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海经济开发区,采取多种手段,全面取缔无资质的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一律拆除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混凝土搅拌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整顿商品混凝土供应秩序。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扫黑办、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阻挠、干扰跨区域供应商品混凝土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拓宽社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混凝土生产企业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共同建立良好的商品混凝土市场环境。

(四)打击矿山开采行业垄断、砂石料市场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由市公安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扰阻扰、敲诈勒索矿山砂石料开采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垄断砂石料销售渠道等非法行为,保障砂石料生产和供应正常秩序。

(五)打击使用不合格淡化海砂和海卵石行为。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严格禁止使用不合格淡化海砂和海卵石,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等部门负责建设用砂和海卵石的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使用不合格海砂和海卵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分工是:由市建设局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资质和混凝土、砂浆、砂石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的质量监管,对检查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查处。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砂石料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和计量的监管,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及产品检验取样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查处。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负责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砂石料生产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规定不达标,未按要求处置扬尘、废料、废水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检查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查处。

(六)规范海砂淡化和使用行为。根据台州市建设局制定出台的淡化海砂生产设备标准和淡化海砂质量标准,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等部门,建立海砂淡化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淡化海砂须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供应市场。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建设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等部门配合,淡化海砂进入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砂浆企业、装配式生产基地、施工现场等单位前须经检测合格。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及职责。各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专班,8月9日前将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迅速开展工作,摸清底数、摸排情况,8月10日前将梳理出的具体问题清单,制定整治工作计划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海经济开发区要立即部署,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落实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职责,8月10日前将工作部署情况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针对发现的问题,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每周召开碰头会,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计划,研究工作进度,分析形势,部署推进计划,形成整治合力。各镇(街道)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对照上级工作清单,制定本地的问题清单和工作计划,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及时移交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由公安部门开展侦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综合评估整治效果。巩固整治成果,建章立制,出台实施意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具体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各牵头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牵头的整治工作,组长由牵头部门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配合部门的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牵头部门的科室负责人为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联络员。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联席会议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确保整治工作有机构、有专人、有职责,落实到点、精准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部门指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基本工作思路,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纵向上,市级层面主要是统筹指挥、牵头指导,市级部门要具体指导镇(街道)开展好工作。各镇(街道)是专项整治行动的主阵地,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横向上,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和协调,有些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以及跨区域配合问题,要有一个部门作为主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讲求方式方法。专项整治行动要一律实行清单式、销号制,挂图作战。要典型开路,对群众反映特别突出的问题,要严打、快打、狠打,打出整治声势。要积极发动企业、群众参与整治行动,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一旦接到投诉举报,要立即回应、立即行动。要加强宣传报道,对一些成功办结的案件要及时报道。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总结、通报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供全市学习借鉴。

附件:临海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名单

附件

临海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名单

召 集 人:胡新民  

副召集人:龚海兵(市府办)

王黎明(市建设局)

成    员:周绍杰(市委政法委)

虞新安(市公安局)

章仁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  文(市交通运输局)

林  江(市水利局)

虞林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谢伟荣(市市场监管局)

梅其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张群声(市建设局)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临政办发〔2019〕73 号关于印发《临海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