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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1年8月5日拟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05 17 : 15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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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1年85日拟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技改项目

    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139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购置表面处理喷淋线、喷塑线、大型自动切割机、弯管机、焊机等国产设备。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相关单位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表面处理废水采用物化处理,喷漆水帘喷漆废水采用生化处理,生化处理工艺采用稳定可靠的“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法”工艺,部分生活污水也进入废水处理设施,以提高生产废水的可生化性

    废气:焊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打磨、抛光粉尘经操作间负压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2#)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彩绘车间全封闭式,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在线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6#)排放;调漆废气收集后并入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喷漆废气水帘吸收后经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在线脱附浓缩后并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7#)排放;烘干废气单独收集,直接接入催化燃烧装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临海市一嘉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临海市杜桥镇半洋村

    临海市一嘉眼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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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振机、滚筒研磨废水经压滤处理后纳管排放;塑料架清洗、冲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 + 氧化法处理后纳管排放;金属架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两级沉淀)处理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

    废气:磨水口粉尘、割片粉尘、拉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 高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 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6日至2021年816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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