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1年8月17日拟对浙江沃普曼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沃普曼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0万㎡防水卷材技改项目 | 临海市汛桥镇汛东村工业路 | 浙江沃普曼高新建材有限公司 | 本项目购置供热系统、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送至临海市江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a.沥青储存罐呼吸口废气:设备密闭,呼吸口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b.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2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c.石粉罐装料粉尘:设备密闭,装料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d.粉料配料粉尘:搅拌过程设备密闭,投料过程投料口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e.工艺废气、直燃式焚烧炉烟气:立式搅拌罐为密闭式,卷材生产线设备半密闭,工艺废气经集气进入废气总管,在直燃式焚烧炉与天然气混燃,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