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4/2021-1141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农〔2021〕114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海市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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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经研究同意,现将《临海市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6日 临海市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和“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切实加强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不断促进农民创业创新,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根据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1年乡村人才与大数据工作要点》台农专发〔2021〕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依托乡村振兴学院、农民学院(学校)、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的分级培训体系,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和精品项目,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精准对接培训需求,通过长期系统性、中期专题性、短期实用性的培训模式,继续打响特色品牌,为高水平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我市全年计划培训4865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422人(本级培训1150人、市级调训150人、省级调训122人),高素质农民培训268人(本级培训190人、市级调训78人),农业技术普及性培训2670人,乡村治理带头人培训暨村干部学历提升180人,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训暨农民大学生培养170人,农民中专生纯农类80人、非农类75人,农创客270人。 (三)受训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临海籍农业户口(户籍制度改革后的行政村农村常住居民)、从事农业相关产业的城镇居民。 3、在临海从事农业产业的非临海籍人员。 4、年满16周岁且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有较强学习意愿。 二、分项计划 (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1、年度培训任务。全年计划培训1422人,其中本级培训1150人、市级调训150人、省级调训122人 。 2、组织实施。培训采用短期实用性培训模式,根据农民学习特点,尽量在农闲时开展一次性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在2-4天,培训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精细专,充分结合理论与实际。现场教学点优先选择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在有限的时间内力求学员能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 立足农村,服务产业,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通过中期专题性和长期系统性的培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致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农民、技能服务型农民和“新农人”等农村生产和创业创新主体。 1、年度培训任务。通过中期专题性培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68人 ,其中本级培训190、市级调训78人。通过长期系统性培训开展乡村治理带头人培训暨村干部学历提升180人。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训暨农民大学生培养170人。农民中专生纯农类80人、非农类75人。 2、组织实施。(1)中期专题性高素质农民培育。可采用分段式培训,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天,64学时。内容要博且专,围绕至少一个产业周期或乡村发展方面设立专题,课程采用模块化设计,利用较长的培训时间,进行相对全面完整的培训,对相对成熟的产业可以进行全产业链培训。(2)市级调训。由台州市牵头组织实施,台州市级资金保障。按有关培训文件通知,及时足额报送有关学员名单,并做好通知协调。(3)长期系统性高素质农民中专生、村干部学历提升和农民大学生培育。根据本市对农业农村人才的需求,加快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民综合素养,提升农民受教育年限,充分发挥农广校系统和临海市电大基础性职教作用,对各镇(街道)实施培养招生。 (三)农创客培育 全年计划新培育农创客270人,主要围绕“引、育、寻”三方面开展有关培育工作。一是引导一批全日制大学生加入农创客队伍。与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学院加强协作,依托合作院校等平台,加大对全日制大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的信息发布,面向在校生开放适量日常农民培训面授课程环节的参与名额,促进涉农创业创新知识拓展和人员交流。二是培育一批在职大学生壮大农创客队伍。发挥我市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优势,积极动员学历不够的潜在培育对象参与学历提升,加强与电大系统的协作,科学设计在校教学计划,有效对接当地农民培训计划,优先考虑,量身定制,就地培育一批适合我市实情的本土农创客。三是搜寻认定一批涉农领域从业的大学生成为农创客。重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电大历届在职大学生两个方向开展摸底筛查,挖掘潜在培育对象,认定吸纳到农创客队伍中,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培养提升,同时面向社会加大农创客有关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逐步培养主体自主申报积极性。四是启动一批项目支持农创客创业创新。继续探索通过项目扶持的方式鼓励支持大学生在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 。 (四)普及性培训 全年计划开展普及性培训2670人次,聚焦农业从业人员和农村居民素质提升,主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现代农业创业、农产品电子商务、抗灾减灾技术等内容开展。一是抓好农业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完善“县级牵头+跨镇(街道)联合”、“分镇(街道)+师资补助”等培训方式。二是加快浙农云、云上智农、台州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专栏等线上培训平台的推广应用,更快捷地将优质培训内容推送到农民手头,打造普及性培训的新阵地。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培训对象遴选 一是完善培训对象参训信息关联制度,避免重复培训。参加省、市调训的学员当年只能参加一次培训,参加本级培训的学员当年可参加三次不同专业类型的培训,其中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只能参加一次。 二是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培训下列对象:(1)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或专业技术水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包括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等)或骨干;(2)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3)有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具有一定基础的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4)村两委成员为主的村干部。 三是减少培训报名门槛设置,吸纳更多人才充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不唯产业规模招收学员,注重培训的示范带动效果,适当吸收有一定影响力、专业技术水准较好的中小农户加入到培训中。不唯从事产业筛选学员,拓展产业发展潜力,在优先保障相关从业者的培训名额后,可用于招收有跨产业发展意愿的规模主体或有从业意愿的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等。 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确保培训效果。将学员当期培训课堂纪律表现、培训考核结果、考勤情况等列入下次培训报名遴选考量因素,对于表现较差,特别是报名后无故缺到或连续两期缺席,列入黑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学员,当年度更高层次培训选送及次年培训均不予考虑。 (二)加快信息化应用 用好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农民培训通过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ims.ngx.net.cn)开展信息化管理,对自行组织实施的培训办班信息、学员名单、师资课程等信息要提前录入系统,在开展过程中及时组织学员通过浙农云(APP、网站)进行线上评价,并负责做好选送省市级、市县联合培训学员的信息审核录入。 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作为考核指标进展情况的重要支撑,加强信息维护管理,配备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录入更新有关数据,务必保证库数一致。 (三)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优化培训体系,发挥地方特色优势。加快推进农民学校与乡村振兴学院的衔接融合,要找准定位,发挥办学优势,用好乡村振兴学院高端人才培养主阵地,承办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高层次乡村人才培训。不断完善“农民学校、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培训体系,适时调整优化现有教育资源,着重对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进行整理评估,将符合条件的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纳入到本年度培训计划中,作为实习实训课程的重要支撑。 二是加强培训整体设计,综合培训需求和工作要求。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开设不同类型的主题培训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党史学习教育课程建设,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农民培训的课程体系,在农民教育培训中深入开展爱党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班的第一课、必修课,做到每班都有党史课。按要求做好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在培训中按照培训课程总学时的10%-30%安排线上培训学时。 (四)严格培训管理 严格对照《“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绩效评价评分表》要求做好培训项目绩效管理,严管资金,按照“规范使用、符合实际、严防漏洞”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逐项审定”等方法,分项核实补助标准。认真抓好事先审核办班。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标准、再分项细分预算等精打细算方法。坚持按实结算原则,杜绝培训机构“虚报冒领、造假骗领、课时缩水、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现象,做到“培训前核定标准、培训中检查监督、培训后核实拨付”,根据有效培训人数、实际培训量、细分专项测算、精细到半天等按实结算拨付。 附件:2021年临海市农民教育培训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 2021年临海市农民教育培训任务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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