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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1年8月11日拟对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11 16 : 12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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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1年811日拟对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临海市杜桥镇杜北路198号

    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项目新增床位500张,医院总住院床位达880张。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相关单位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替代原有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建成后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传染病房(含门诊)医院污水经预消毒处理后,排入专用化粪池;非传染病房医院污水、门急诊废水及其未预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检验酸性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各股废水经预处理后与洗衣污水、蒸汽冷凝废水一同排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初沉+生化+二沉+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临海市南洋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本项目建成后天然气锅炉废气经自带尾气收集管道收集后于现有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建污水处理池需加盖密闭,仅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组织恶臭气体进入管道定向流动到UV灭菌+生物除臭装置设备中,臭气经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预留臭氧消毒装置以预防和应对传染性疾病暴发等突发公共事件;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通风设施,汽车尾气经风机引流至烟道,于地面排烟井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于食堂屋顶排放。

    固废:院区医疗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根据工程分析,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可满足项目建成后需求;另院方拟设置危废暂存库(10m*6m)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临海市奥特休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休闲用品技改项目

    临海市大田街道方家弄村

    临海市奥特休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购置切割机、冲床、注塑机、电泳设备、酸洗磷化加工线等国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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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一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一同经标排口纳管外排;二厂区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及园区纳管口纳管外排。

    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盐酸雾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10日至2021年818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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