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38/2021-1114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临海市2021年度第一季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 |
|
一、案件调处的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本市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87件,同比增长95.95%,环比下降33.3%,调解协议涉及金额9993.07万元,同比增长320.97%,环比增长35.58%,其中市级666件,镇(街道)1216件,村(社区)5件,共调处矛盾纠纷1887件,调处率100%。全市共调处成功1881件,成功率99.68%,其中县市区调处成功660件,成功率99.1%,镇(街道)调处成功1216件,成功率100%,村(社区)调处成功5件,成功率100%。 案件总数比上一季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共下降了942件,下降幅度达到33.3%,下降原因主要新冠肺炎疫情趋于平稳,之前在疫情期间积累的矛盾纠纷案件已有序化解,受理纠纷数量趋于平稳。从排查调处的案件类型上看,首先,“损害赔偿纠纷(治安纠纷)”503件,与上一季度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仍居各类矛盾纠纷的首位,约占总比重的26.66%,同比增长19.19%,环比下降23.09%。第二,“婚姻家庭纠纷”253件,约占总比重的13.41%,同比增长377.36%,环比下降6.99% 。第三,“合同纠纷”201件,约占总比重的10.65%,同比增长857.14%,环比下降19.92%。第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91件,约占总比重的10.12%,同比增长75.23%,环比下降33.45%。第五,“邻里纠纷”104件,约占总比重的5.51%,同比增长181.08%,环比下降60.46%。最后,“劳动争议纠纷”100件,约占总比重的5.3%,同比增长6.38%,环比下降18.03%。 二、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从排查和调解的矛盾纠纷与不安定因素来看,主要呈以下特点: 1、损害赔偿纠纷(治安纠纷)与上一季度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所占比重仍较大。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共调解受理损害赔偿纠纷503件,占了矛盾纠纷总量的26.66%。损害赔偿纠纷的大量存在,主要原因一是社会高速发展,群众生活节奏快,承受各种压力较大,缺乏有效的缓解方式,难以克制自己情绪,极容易因小纠纷、小矛盾引发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二是部分群众价值观有点扭曲,受“以暴制暴”不良信息误导,奉行用暴力解决问题,导致纠纷不断发生,三是因维权意识觉醒,受害方不单单满足于加害方被治安处罚,往往会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类型案件数居高不下。 2、“婚姻家庭纠纷”较上一季度有所下降。本季度共受理此类纠纷253件,占了矛盾纠纷总量的13.41%,较上一季度下降了19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追求“自尊、自强、自立”高质量婚姻生活,容易使夫妻之间的矛盾激化。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一部分人员下岗或失业,从而失去收入来源,家庭压力由此增大,也引发了夫妻之间的矛盾,引起婚姻的破裂。三是一些青年结婚时对婚前财产、彩礼和婚后财产权属关系没有具体约定,或因婚前给付彩礼产生隔阂,给婚后生活的不和谐埋下了隐患。 3、“合同纠纷” 较上一季度有大幅下降。本季度共受理此类纠纷201件,约占总比重的10.65%,环比下降19.92%,下降了50件 。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趋于平衡,已化解之前积累的各类合同纠纷。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类纠纷将会保持一定增量,这是需要我们政府关注和引导,减少企业经营者履行合同的风险。 4、“交通损害赔偿纠纷”较上一季度同样有所下降。本季度共受理此类纠纷191件,占了矛盾纠纷总量的10.12%,较上一季度下降了96件。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加上不少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差,容易造成与机动车争道的情形,甚至有些电动车主在斑马线上闯红灯、急速变道等,毫无安全意识,这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因全市大调解体系不断建设完善,部门之间协调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入交通部门,主动化解纠纷,致使原先未纳入人民调解数据的重新纳入,数据统计现已开始进入正常化。 5、“劳动争议纠纷”与上一季度有所下降。本季度共受理此类纠纷100件,占了矛盾纠纷总量的5.3%,较上一季度下降了22件。主要原因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一些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职工的合法权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造成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定、不和谐。 6、本季度未发生涉及人数50人以上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三、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深化全市“矛盾不过年”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企业节后复工,保障“开门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现代化先行。全市共梳理矛盾纠纷案件503件,其中市级交办181件,镇(街道)排摸322件,截至3月31日,共化解497件,化解率98.81%。 2、开展村(社)换届以后村级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成换届后村级调解组织信息录入工作,指导换届后村级调解组织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攻坚破难抓落实,争先创优促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破难争先行动,开展有深度的法律服务,为高水平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法治保障,根据省司法厅、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的工作要求,从3月1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清源”专项行动。 四、意见建设及防范对策 1、加大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依法治国理念深入到每一位公民心中,从而形成良好的知法、守法局面。 2、针对群众思想误区,要及时进行了释疑解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下季度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全市“矛盾不过年”专项行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做好源头预防,及时有效化解,积极助力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分析案情,研究对策,提出解决的办法。协同各镇(街)党委政府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督办,适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听取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处理意见。 2、强化基础,及时推进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全市村(社)换届以后,要抓紧开展村级调解员业务培训,按照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台账规范、“四有”落实等方面入手,指导换届后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