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东塍镇20-8地块的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