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35/2021-1187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老工委发〔2021〕3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关于印发《临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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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临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临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临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和文化需要,推动老龄事业与临海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规划纲要》《临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用于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1.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的老年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全面建立了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0年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36.3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6.41万人,其中离退休人数12.24万人,实现向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全覆盖;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保障范围全面扩大,120.1万人参加全民医疗保险,全民医保参保率达99.86%,城乡无保障老人全部纳入医疗体系。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低保老人可以得到慈善救助的优先照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效果突出,参保老年人大病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2.构建了一种多位一体的老年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建成并成功运营临海市老年乐园,打造了首个公建公营医养融合模式;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日益壮大,大力推广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升级稳步推进;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快速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颐兴园等民办养老护理院有效弥补了养老护理院方面的空白;加快建设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照料中心,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66.5张,“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3.营造了一方和谐老龄的社会文化环境。老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文化礼堂功能不断拓展,老年人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更加多样,送戏、送学、送文化下乡活动更加丰富。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党建等工作,各地志愿者广泛开展敬老助老服务活动,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孝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4.推动了一群多元特色的老龄产业发展。立足临海山海特色文旅资源,有序推进旅居式休闲旅游基地建设。不断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400家照料中心进行托管,在台州率先实现照料中心综合保险全覆盖;成功引进浙江星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建设老年食堂,鼓励发展适合老人需求的辅助产品产业。 (二)形势分析1.形势压力。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总人口超过120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25.95万人,占总人口的21.57%,预计到2025年末,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30万。老龄化态势日趋严峻,人口老龄化叠加城市转型发展成为贯彻我市“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市情。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少子化和纯老家庭,特别农村留守老人比例高、老年人失能半失能发生率高、低收入经济困难老人多等问题,加剧了社会保障和老年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对养老、医疗、照护以及精神文化、适老环境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困难挑战。当前,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日益严峻的老龄化态势和老年人不断增强的物质精神文化等美好生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老龄事业发展依然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主要表现在: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尚不平衡,养老资源配置仍不合理,特别是农村老龄工作力量薄弱;全域医养融合程度不够,医疗机构“压床”、养老机构“空床”并存,医疗卫生服务队伍供给数量不足、供给成本较高,旧城旧社区适老化改造推进相对滞后,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偏少,部分老人居住条件有待改善;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照料、城市高龄失能纯老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仍是民生痛点;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和为老服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3.条件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国家战略后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市的关键期,是高水平高质量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为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为新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老龄事业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有利。进入新历史时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以及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改变着老年健康生活方式与产业发展模式,老年人多样化、品质化、定制化的服务需求将快速增长,老年人消费能力大幅增强,消费观念加快转变将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有效需求转换率、释放养老服务消费红利创造有利条件。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强基础、补短板、优服务、树品牌,围绕老年人的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区域性重大示范、经验、成果、推动老龄事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良性互动,推动实现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建共享。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以高龄、失能、失独、空巢、特困老人为保障重点,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作用,汇聚养老服务多元参与合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坚持协调发展,加快补齐短板。坚持基本与普惠双向并举,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惠及全市老年人,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独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统筹协调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推动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坚持政府指导,推进统筹兼顾。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平衡城乡间老龄事业发展,重视对城郊接合部、郊区薄弱地区的倾斜扶持。加强老龄事业发展谋划,凝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三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持续推进为老基本服务设施科学布局,提升老年服务协同整合效应,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双轮驱动,加强数字赋能。坚持老龄服务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促进公益性养老服务和市场化养老服务同步发展,在健康养老领域引入智能技术,利用数字化打造便捷为老服务多场景应用,强化引导消除数字鸿沟,激发智慧养老活力。统筹做好养老产业项目、产业园区、产业链条的布局,以项目为龙头,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集中各种优质要素,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崛起。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观”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老龄事业领域创新智治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医养资源布局更加合理,社会力量参与更加积极,老年文化事业更加繁荣,老年人精神物质生活环境显著改善,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深厚,专业服务队伍更加壮大,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护,老龄产业发展更加成熟,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与全市人口老龄化态势相适应,与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相协调的现代老龄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取得实质发展。 ——老年社会保障覆盖更广。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强化家庭对养老的支持功能,拓展老年人福利政策普惠面,提高特殊老人群体、农村老人群体的经济保障水平,加强商业保险在保养老方面的辅助力度,基本实现全市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到2025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万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超过45%。 ——老年服务体系质量更高。优化养老资源供给布局,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着重激发家庭养老功能,完善养老配套政策,数字赋能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打造浙江“幸福颐养标杆示范区临海样本。”到2025年末,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9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 ——老年健康照护环境更好。立足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求,着力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快补齐老年医疗资源短板,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形成涵盖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末,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5.5张,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持证护理员的18%以上。 ——老年精神生活更丰富。进一步丰富老年人参与精神生活的渠道和内容,提升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稳步增加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设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到2025年末,建有老年学校(含老年大学分校、老年电视大学辅导站等)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8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占65%以上。 ——老年参与社会程度更高。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拓宽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面,推动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为老龄社会持续注入发展动力。到2025年末,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100%以上。 ——老年居住环境更优。加快家庭、社区、乡村、康养机构等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增加专项财政投入,重点解决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建设问题,营造老年人融入社会的文化环境,到2025年,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立,各乡镇(街道)、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全市范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街镇覆盖率均实现100%。 “十四五”时期临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注:“—”指标2020年难以取数或暂无统计数据。
三、主要任务(一)打造多层次全方位老年社会保障体系1.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养老保险精准扩面,推动实现覆盖全面、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发展格局。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拓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面,优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调整机制。大力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发展养老普惠金融,转变传统“储蓄型养老”为“投资型养老”。到2025年,全市职工与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万人。 2.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2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9%以上。推进“利民宝”改革,更好发挥医保基金作用,提高基金可持续保障能力。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完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服务和协作机制。提高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缴费政策的包容性,支持单位、集体共同参保,鼓励个人自愿参保,持续扩大保障范围。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深入推进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项目付费及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办法。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进一步完善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改革。 4.完善养老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救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慈善基金、商业保险等共同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增强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能力,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救助项目。支持老年福利院、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特困公养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城乡特困人员应救尽救,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关注特殊老人群体,引导、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以及提供支援服务等方式为特困老人提供服务和帮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特困老人救助供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广覆盖立体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实现100%。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延伸专业化服务至家庭。普遍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护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力度,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让家庭照顾更专业、更专心、更省心。 2.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发展专业化、多样化、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探索建立全天候托管和上门服务制度,打造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中枢。以未来社区建设为载体,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数字驿站建设,积极发展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大学”“老年健康服务站”等。建立“养老服务+互联网+信用”机制,开发“社会救助与慈善资源信息服务站”“居家养老护理照护床位资源信息服务站”等功能,做到智慧养老信息全覆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三方协同机制。加快出台《临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加强失智老人照护,保障认知障碍床位供给。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达20张。 3.推进养老机构服务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将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养老床位激励制度,鼓励医疗机构探索盘活现有资源,承担更多的医养护结合功能。到2025年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4.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特别是山区、海岛等地区基本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不断健全以提升乡镇机构养老中心为重点、农村“家门口一站式”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设立公益岗,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流动服务点,组建助老员专业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巡回上门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养老基金、孝德基金,采取“政府解决一点、村集体经济自筹一点、老年人出一点”方式解决运营经费。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关爱服务,浓厚助老乐老氛围。 5.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深化对接“浙里养”智慧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严格监管。鼓励探索发展机构内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查房与护理记录、财务结算与管理、安全监测、离床报警、生命体征监测、认知症老人防走失等服务功能。借鉴省内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试点地区成功经验,积极创新拓展更多的涉老、为老智慧服务内容。深入推广“城市大脑”“健康大脑”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运用场景,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方案。推进智慧康养设施建设,探索打造智慧养老院,推动智慧养老社区建设。积极推广智能水表、智能门磁、智能监控、烟感报警器等“无感知”智能硬件产品在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中的应用,积极探索老年益智类游戏、情感陪护机器人在认知症老年人群体中的应用。 6.打造养老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小区-社区(村)-街道(乡镇)-市”五级服务网络。积极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打造市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面打通“医、养、社、家”相结合的全链条养老照护生态。完善养老服务组织设施社会化运营补贴制度,支持社会企业和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指导+养老公益岗负责+老年人参与互助+社会力量协同”的良性互助养老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村镇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镇有“院”、片有“所”、村有“室”、组有“点”的网络。
(三)健全全周期多层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持续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全域开展老年人群健康教育,宣传倡导健康理念,拓展健康教育渠道,建设健康教育基地,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丰富创新宣传教育内容。激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积极参与健康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及健康科普资源,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智力支持。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社会交往、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等服务的能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老年家庭。加强对慢性病老年病人的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普及老年心理健康知识,常态化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健全老男人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继续实施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率、疾病控制率和慢性病管理力度。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 2.推进老年人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实施老年智慧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完善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等慢性病、心理疾病的早期发现及预防干预机制。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建立连续、综合、动态的老年健康管理档案。加强老年健康指导和风险干预,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缓解高龄、失能老年人以及交通不便、医疗卫生资源匮乏地区留守老人看病难问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全面落实老年人享受医疗服务优惠优待政策。 3.推进健康养老机构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健康服务网络。推动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强老年康复中心、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鼓励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健康医疗护理服务,优化护理型床位增量,提升老年医疗服务床位占比,指导推进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建设,增强资金、土地、政策等保障力度,引导健康服务机构落地开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4.提升老年人康复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水平。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加强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供给,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进家庭为基础,健全医疗、养老、护理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专科医院或护理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科室和病区(床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护理床位,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拓展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康复护理服务功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康复技师,建设“未来社区健康屋”试点,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全程、专业、可及的康复医疗服务。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以上门服务和康复训练指导。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5.5张,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 5.创新拓展老年人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延伸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老年病房或安宁疗护病房,支持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病区和床位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合理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加强安宁疗护人员培训,建立多学科专业协作团队。到2025年,至少有1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基本建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标准规范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机构和居家服务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6.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式发展。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通道,促进老年患者双向有序转接。整合养老、医疗和康复等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融合服务网络,联通居家养老病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力打造医养共同体、康养联合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功能。鼓励支持养老机构设置护理站、康复医疗站等医疗机构,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功能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在院内设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房等。推广临海市老年乐园管理模式,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到2025年,基本形成医养康养一体化、居家-日托-机构连续转接的医养融合照护体系。
(四)构建颐养型友好式老年宜居环境体系 1.推进适老化基础设施建设。以适老化需求为导向,稳步实施老年服务设施、公共设施适老化新建、改造。加快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住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将新建小区、未来社区纳入居家环境适老化建设范围。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助功能,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鼓励老年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打造代际融合、充满活力的长者社区,全面提升农村老年人居住环境,重点发展农村“老年食堂”“村卫生室”等设施。优化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家庭自负的资金分担机制。深化绿色适老理念,加强适老化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节能工作。加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率达到100%,特殊困难老人的政府保障对象实现愿改尽改,老年颐养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立,生活环境更加便利。 2.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开展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的活动,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和孝老爱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激发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倡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老年人,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老年友好示范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创建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积极开展“敬老月”等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孝亲敬老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树立老年友好型社会理念,优化老年宜居硬件环境和软实力提升,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5年末,全市范围开展“敬老月”活动覆盖率实现100%,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型社会。 3.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增强老年群体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完善涉老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老年人维权相关来信来访工作,提高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和抵御非法集资的防骗能力。健全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农村偏远地区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五)完善广覆盖多领域老年社会参与体系 1.优化老年人文化参与环境。优化老年人文化资源配置,加大老年文化事业投入,完善全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构建老年群体利好导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老年人参与文教体活动,提供多样化展示交流舞台,认真办好各级老干部和老年活动中心。加大面向老年群体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丰富文化服务项目,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借助微博、微信、短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制作更多老龄题材文化作品。推进老年活动中心(室)、社区老年学习苑(点)、文化礼堂等三大社区老年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老年公共文化活动区域。加强老年文化传播和老龄宣传工作力度,创建文化活动载体。 2.夯实老年人体育参与基础。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优化全政府主导、渠道多元的老年体育事业投入机制,加强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加强老年体育健身设施供给,将老年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企事业单内部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建设健身步道、健身公园,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立足社区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老年健身活动和体质监测工作。推动科学体育健身知识普及老年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体育活动参与水平和人数。2025年末,实现每个社区、每个行政村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3.创新老年人教育参与方式。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办学网络,建设“总校+基层+远程”的“三位一体”新型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推动村(居)老年电大教学点(室)、乡村文化礼堂资源整合,基本实现每个镇(街道)都有一家老年电大教学点,探索建立家门口的学习点试点,建城区老年人“10分钟学习圈”。支持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创新,优化各类课程资源配置,构建覆盖全市的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络鼓励在职、退休教师和专家学者等支持、参与老年教育,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老年各类形式的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在线学习平台和“空中课堂”。继续完善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老年旅游、文化休闲等产业联动发展配套举措。加强应用培训和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到2025年末,建有老年学校的镇比例达到80%。 4.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程度。支持老年人积极参加城乡社会治安、基层公共事务、矛盾纠纷调解、科教文化宣传和公益慈善等活动。完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相关政策,破除老年人再就业政策瓶颈,搭建老有所为服务平台,培育老龄工作志愿者队伍,鼓励开展“银龄行动”等老年知识分子志愿服务活动,帮助空巢、失独、经济困难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开展“三支持”行动,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带头示范作用,为基层农村送健康、送文化、送科技,让老年人快乐地参与社会。
(六)培育创新型集群化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1.推动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老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推动老龄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在土地、财政、人才、投融资等方面加大相关扶持力度。培育发展老龄产业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纵深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养老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金融保险、住宅家居、老年教育、咨询服务等领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老龄产业集群(园区)。鼓励与国内外先进的养老服务产业机构开展合资合作,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大力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引导社会力量适度有序发展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中高端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生活性服务业中的比重,稳步提高老龄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贡献度。 2.推动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老龄产业与医疗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旅游、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相融合。依托临海市特色山海风貌和古城历史文化优势,积极开发老年休闲养生旅游业,鼓励引导我市养老机构和旅游行业开展新兴旅居式养老、候鸟式养老服务,吸引外地老人来临。支持发展老年宜居产业和养老地产产品。发展中医药康养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融合创新发展,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 3.发展数字化智慧型养老新业态。积极借鉴长三角地区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试点成功经验,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打造数字赋能养老临海样本。加快引进和建设智慧健康重点企业、街道和示范基地,围绕助老帮扶,家庭生活需求,鼓励企业研发家政服务、情感陪护、娱乐休闲、安防监控、虚拟现实康复训练、失能失智、康复照护等智能养老服务产品、智能终端和设施设备,推进智能产品进社区、进家庭。鼓励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及社会组织借助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开展老年人远程健康监护、紧急援助、居家安防、学习教育等应用,让老年人获得“触手可及”的服务保障。
(七)建立现代化包容性老龄社会治理体系 1.加强老龄事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在规划中填补老龄化治理体系建设的真空地带和空白领域。完善健全各级老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各级老龄干部,完善老龄工作职能,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通过精准有效老龄政策体系解决涉老政策无序碎片化问题,引导治理方向和治理规范。厘清政府、社会职能边界,加强党委在发展老龄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个人等治理主体多元共治,形成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合力。建立基层工作先进典型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群团组织、居住社区参与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加快推进对应人口老龄化的治理新模式,提升老龄工作相关部门依法治理能力。 2.以点带面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老龄问题的研究,尝试在部分镇(街)开展医养结合、建设康养小镇等工作的试点,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有序转接政策体系,打造早期预防、急病救治、慢病管理、中后期康复养护的全链式“医、康、养、护”服务体系,努力形成“以疾病诊疗为优势、功能康复为重点、优质护理为亮点”的医康养护临海特色,实现从被动照护到主动健康养老的转变。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确保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实现从“补供方”到“补需方”的转变。积极探索”医中办养”,引导基层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领域,力争取得符合本地特色和老年群体需求的养老服务经验和成效。全力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3.健全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落实属地职责,压实成员单位分工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监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员工守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涉及资金监管,严格监督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情况。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动态监测养老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信息。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合力。积极开展老龄事业发展评估工作,推行“敬老模范镇”创建。建立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确保本规划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制度保障完善老龄事业支持政策,优化财政投入机制,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老年卫生健康服务纳入卫健事业发展规划。发挥各类彩票公益金积极作用,倡导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不断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金融信贷、财政补贴、收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落实土地供应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现有闲置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业。 (三)加强人才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完善培训内容、师资队伍和培训机构建设,增加护理人员数量,提升高级护理员和技师比例,促进养老护理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实施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专职干部、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和志愿者服务者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人力支撑。完善人才激励政策,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开展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老年人专业服务,养老服务机构聘用养老护理员、康复技师、康复技士,参照享受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政策。 (四)设施用地保障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根据人口老龄化趋势与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和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预留科学合理的空间进行机构床位和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保证用地计划约2000张机构床位应予明确。社区配套公共设施用房未明确用途的,优先确定养老服务面积和用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五)加强经费支持政府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统筹考虑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无障碍改造。认真执行好现行支持老龄产业的税费优惠、资金补助等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落实省市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屋租金等给予相应优惠。 (六)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要按照本规划要求,认真制定实施计划,细化相关指标,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和监督职责,做到治理不越位、监督不缺位,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市老龄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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