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安委会、减灾委,省安委会、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冬季将形成一次弱到中等强度的拉尼娜事件。受此影响,今年冬季我省冷空气活动较频繁,目前为止已经受两轮强冷空气影响,且12月中下旬、1月中旬至2月中旬,出现强寒潮或超强寒潮等极端冷事件的概率较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具有影响面广、处置难度大、对群众生活影响严重等特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防范措施,切实抓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市、县(市、区)安委办、减灾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在12月上旬前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专题会商会,全面评估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电力、通讯、建设、农业等行业领域的潜在影响,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期间,各地安委办、减灾办要坚持每日会商,实时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利用卫星、雷达、自动站等多种观测资料和气象信息,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实况监测、分析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要加强信息共享,第一时间向各地各有关部门通报预报预警信息,为供气供暖、海上作业、农业生产、群众出行等提供指导性建议。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要重点关注雨雪冰冻灾害对群众生活、交通出行、农业生产、海上作业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寒潮、暴雪、道路结冰等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指南,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三、扎实做好各项防灾减灾准备。各市、县(市、区)减灾办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把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供水、保通信、保稳定作为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工作重点。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预备清障车、铲雪车、工程车等除雪装备,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必要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等单位要提前做好紧急疏散方案,提前联系落实大巴车、临时疏散宾馆等,防止出现大面积旅客滞留现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在寒潮来临前开展一次全面检修和应急演练,寒潮时出现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要迅速组织抢修;卫生健康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配备必要的防风防寒物资,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确保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留观点等场所安全稳定运行。其他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落实行业领域内防灾减灾措施。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市、县(市、区)安委办要结合“遏重大”攻坚战,切实抓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货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理,特别是做好山区地区、长下坡路段、长深隧道等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的防冻防滑准备,严防多车追尾等事故发生;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海上交通的动态监管,及时组织渔船回港避风,严禁恶劣海况下各类船舶违规出海作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危化品和矿山安全监管,紧盯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扎实做好防冻防凝、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等工作;建设部门要抓好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措施落实,加固城市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特别是要加强对住人简易工棚等隐患排查;消防救援机构要强化对“三合一”、群租房、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防范低温天气下用电量激增导致的各类火灾事故。其他各部门要抓细抓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低温雨雪天气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天气过程发展趋势,随时掌握灾情信息,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要加强应急准备。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恶劣天气下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人员、装备、物资到位,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出动;尤其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部门和企业,各类管网、线路、设施一旦出现故障,要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做好救灾准备。各地要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出现重大灾情时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特别是要加强对老年人、孤儿、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确保受灾人员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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