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公告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省问题编号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3 16:49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三)我市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

二、整改目标

切实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对核查发现位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违建项目完成拆除修复;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立标等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政策,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监督指导总体规划有效实施,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落实建设项目。根据省林业局统一安排部署,编制《桃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省级评审会,正在走报批程序。

(二)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省林业局审核上报国家局。加快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进一步优化边界范围,其中浙江临海红杉林省级湿地公园勘界成果已上报省林业局,浙江括苍山国家森林公园已完成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和数据库,待省统一界标,完成勘界立标工作。

(三)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如桃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总体规划编制中,与各部门进行密切对接,认真研究后调整各功能区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开展用地审批。

(四)加强我市4处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省林业“一张图”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综合运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省平台下发的13个变化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6-8505010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临海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12月24日




安全隐私 版权保护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临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浙公网安备 33108202000328号
备案:浙ICP备05018945号-1
网站标识码:33108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