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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22/2021-117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1-30
发布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十二五”发展规划
  • 日期:2021-11-30 16:01
  • 来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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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的重任。为加快临海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步伐,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临海,打造文化临海,提升我市文化竞争力,根据《临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结合临海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临海历史文化资源和现实发展基础

临海地处浙江省中部沿海。1986年撤县设市,现辖14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全市陆域面积220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19平方公里,总人口115万,市区面积50平方公里,市区人口20多万人。

“十一五”以来,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完善文化基础设施、丰富社会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多项指标位居台州领先、全省一流。2009年,临海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市。这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十二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奠定基础。

(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为文化建设拓展广阔平台

临海历史悠久,文教昌盛,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7000年前朦胧的史前文明,2000多年的建置史,蕴含大量文化积淀的临海古城、古街、古宅、名寺、名人、名塔、名镇、名特产……具有独特的、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资源,是临海现代文化建设的深层脉络,大有开掘、利用的文章可做,为临海文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拓展平台。

(二)经济发展健康快速,为文化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330.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财政总收入40.19亿元,增长22%。市委、市政府提出“港口引领、陆海联动、多极发展、全面跨越”的总体部署,加快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开创临海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目标,经济发展将加速提质。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现代新城构建加快,为文化建设创造宽阔空间

临海市在保护古城和众多历史文化遗迹的同时,正在加快靖江路商务圈和灵湖休闲圈建设,人口将加速向城市集聚。现代化新城不仅建设商铺店家,同时也建设与现代人需求相适应的文化设施,形成古城文化与新城区文化交相辉映的临海文化建设新格局。

(四)文化建设力度加大,为文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临海市加大文化建设力度,先后《临海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行动纲要(2008-2012)》(临市委[2009]6号)、《关于推动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临政发[2009]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市委办[2009]53号)等推动临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系列政策文件,为我市文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但是,就临海文化的整体情况看,存在着四个较为突出的矛盾:一是对文化在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思想解放有待于深化,观念的转变有待于继续努力。二是文化设施建设和投入相对滞后,目前已有的部分文化设施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文化日益迫切的需要。三是文化设施利用率有待加强,特别是大多数村文化活动中心缺乏专职文化管理人员,导致不少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利用率不高。四是城乡文化事业差距大,发展不平衡,农村文化生活不够丰富,需要加大对农村文化的投入,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五是文艺创作缺乏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创作队伍薄弱,文艺精品不多。

二、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深入实施文化竞争力提升战略,以“台州领先,省内一流”文化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在建设,坚持文化创新,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的社会主义。要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增强社会凝聚力、激发社会创造力为目标,坚持文化创新,加强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传播,让群众获得切实的文化利益。合理开发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体现区域文化特色,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对城市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原则。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建设,注重协调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抓住重点,兼顾各方,整体推进,统筹建设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统筹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筹推进深化改革与发展稳定,统筹繁荣精品文化与群众文化。

坚持重在建设原则。文化建设是一种在积累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渐进过程。加强文化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要以抓积累促发展,抓创新促繁荣。要围绕提升文化竞争力,完善城镇文化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培育,进一步发挥基础文化设施的综合服务功能。

坚持执政为民原则。文化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快文化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必然要求。要积极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文化资源下移和文化服务下移,进一步活跃基层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临海城市性质和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格局,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运行机制,构筑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生产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得益彰,群众文化与精品文化互相依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齐头并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文化竞争力、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台州一流,省内同类城市前列。

(二)具体目标

到2015年,努力达到:

——申遗工作逐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把台州府城墙(含桃渚城)加盟“中国明清城墙”组合进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并力争取得申遗成功,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2011年,以进入预备名录为目标,做好各项申遗工作。完成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研究报告,编制“两国保”文物保护规划;出台地方性法令,完善城建、土管、环保、旅游等相关规划和制度;建立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协调,理顺管理体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搜集整理文化遗产资料,编印读物,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心策划和举办以“江南长城节”为主打品牌的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旅游文化、广场文化。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惠民能力明显提升。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加快“艺术之乡”和传承基地的建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文化产业形成规模。加快形成以文化重点产业为主导,新兴产业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文化产业生产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文化产业产值年平均增长速度日益提高,增加值在全市GDP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到2015年达到6%,2020年达到8%,成为临海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逐渐体现支柱性地位。

——文化队伍结构优化。逐步引进和培养一批适应临海文化建设需要的文化创作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科技创新人才,打造人才队伍梯次结构。努力使临海成为吸引优秀文化人才集聚、创业的重要城市。

——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启动临海博物馆新馆、文化传媒大楼、大剧院建设,使之成为能够体现临海特色和品位的城市标志性建筑。启动图书馆二期工程,拓展图书馆服务功能。启动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建设,使之成为临海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培训、辅导中心。完成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新标准的全覆盖以及平原村、山区中心村文化俱乐部的全覆盖,建设一批中心村的综合文化广场。逐步形成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的文化设施体系。

——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国家及省的相关文化法律法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地方性文化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日趋活跃,中介组织、行业组织不断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文化交流逐步加强。积极开展文化事业的交流和合作,组织高层次、高品位、高质量的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文化讲座进村居”、“文化走亲”、“乡村大擂台”等活动,在加大文化对外开放进程中充分吸纳国内外优秀的文化成果,做到为我所用,更要鼓励和推动临海文化“走出去、引进来”,扩大临海文化影响力。

四、各项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

(一)发展公共文化事业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要求,着力建设好一批与临海城市性质相匹配,体现临海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充分发挥临海在台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化先进市的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建设一批惠及广大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和特色文化活动阵地,公益性与经营性文化设施有机结合、和谐发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健全、运转良好的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继续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并完成市博物馆新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图书馆二期工程的项目建设;启动并建设文化传媒大楼、大剧院。各镇(街道)在新建、改建原有文化站所的基础上,完善当地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达到新颁省级标准。到2015年,全市所有镇(街道)全部建有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和功能的综合文化站,二级以上综合文化站70%以上,特级站和一级站比例在1/3以上,其中特级站新增2家以上;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藏书量达到人均1册,并实现与市图书馆的联网;全市城乡人均文化设施(含体育设施)面积争取达到2平方米。与创建文明社区相结合,建设标准化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全市凡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文化设施。加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全市平原村、山区中心村需建有文化活动中心,且努力实现“五个一”,即有一个老年人和少儿文化活动室,一个图书、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一个阅报栏或宣传橱窗,一个集健身、娱乐、教育、活动功能的综合活动室,一个室外的休闲公园、小广场或体育场。积极开展市级文化示范镇(街道)、文化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

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实施“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即在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中提取1%的资金用于公共文化艺术设施建设,继续在全市实施“六百+1”工程,即每年建设百家文体广场。

2、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以“崇和大舞台”为品牌的系列文化活动,推动我市农村文化、社区文化和企业文化的繁荣。继续实施“送演出、送电影、送图书”三下乡活动,积极探索“文化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数字电影“2131”工程,优化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点布点工作,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继续实施“文化惠民二十条”政策,实施“文化低保”、“电影低保”工程,加大向基层特别是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的力度;开展“百镇千村种文化”等活动,扶持农村文化示范户,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加大力度扶持基层文艺团队,支持和鼓励群众性文艺团体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

3、组织开展文化教育活动。结合重大经济活动和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组织思想性、知识性、观赏性和娱乐性俱佳的读书节、演讲比赛、才艺大赛、书法展览、图片展示等寓教于乐的文化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历史文物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激发热爱家乡、建设临海的热情。

4、积极鼓励文化艺术创作。实施精品战略,提升原创能力。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充分利用临海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努力创作一批思想内涵丰富、艺术质量上乘、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临海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佳作。精心组织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重点抓好“五个一工程”、台州文化“曙光奖”等省级、台州市级以上重大奖项参展参赛作品的创作生产,努力形成一批文学、书法、音乐、舞蹈、戏剧小品等各个门类的文艺精品,力争5年有100件(部)以上文艺作品在台州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完善艺术精品创作生产的论证决策机制、经费投入机制、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开展评选优秀文艺创作成果活动,对优秀艺术成果给予奖励,鼓励多出人才,多出精品。

5、加强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继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临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完善文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 “十二五”期间,着重编制我市台州府城墙、桃渚军事古城保护方案,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好前期的基础工作。健全以市博物馆为主体,非文物系统行业博物馆、民营博物馆等为辅助的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鼓励和支持民间博物馆的发展。精品专题博物馆、特色博物馆在博物馆体系中所占比例达到25%以上。进一步规范文物市场,严厉打击盗掘墓葬等犯罪行为。

6、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继续运用文字、音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整理,对重点项目进一步挖掘,建立临海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和电子数据库。

设立临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不断健全和完善国家、省、台州市、临海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对已批准公布的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要精心规 划,重点保护,明确保护责任主体,按年度落实保护经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动态性和整体性保护。

启动建设“临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立科学长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建好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民间艺术之乡、传统节日保护基地。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培养力度,不断推进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学校、进课堂、进乡土教材”传承工作,充分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以及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项展示、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7、加强文化队伍建设。遵循艺术人才成长规律,运用市场配置功能,不拘一格地引进、使用、培养艺术人才,为加快文化名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加快培养复合型文化经营人才。重视培养民间艺术资源开发人才。优化群众文化队伍结构,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群众文化管理干部和群众文化专业骨干,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增加500人左右,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占到人才总量的30 %左右,大学本科学历达到50%,高级人才比例达到10%以上。

8、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精心策划组织“临海城市名片”系列对外宣传活动,弘扬名城文化,提高临海市文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通过开展高品位的文化活动,展示临海文化风采,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十二五”期间,逐步扩展对外文化交流的数量和质量,逐步开展与省内外进行文化交流活动,为“宣传临海,认识临海,让临海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发挥作用。举办中国江南长城节、临海市无核蜜桔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扩大文化影响与交流。进一步打造临海词调、黄沙狮子、大石车灯等民间传统艺术,使之成为独具临海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力争冲出浙江、打进全国、走向世界,为宣传临海、提高临海知名度作出贡献。

(二)培育提升文化产业

按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

原则,充分发挥临海名人文化、民俗文化和当代科教文化的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到 2015年,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临海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产业政策趋于完善,产业结构基本合理,产品的艺术、科技含量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显著提高,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性产业之一。重点要做强出版物印刷包装、文化旅游等产业,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发展各类“专、精、特、新”民营文化企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

1、广播影视业。进一步完善“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加快广播电视业的数字化工程建设,优先发展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按照频率频道专业化、对象化要求,优化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结构。建立全市广播电视媒体资源的共享系统,实现节目采集、制作、播出、存储、交换和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完整链。以三网融合为契机,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媒体建设;实施数字电视及其他可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的产业化运作,到2015年,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争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设备全部实现数字化,基本建立全市广播电视数字化新体系。

推进影视制作放映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千年府城、江南长城、桃渚军事古城等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打造全新的影视基地、影视拍摄点。一是争取与上海影视中心等我国著名影视中心联姻,成为影视中心冠名的拍摄基地,提升我市的知名度。二是组织强有力的创作力量,创作包括《戚继光》在内的3-5部反映临海重大历史事件和现代重大典型题材的艺术精品,加强市场运作,投入商业运营。三是大力推进我市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到2015年,争取在临海新城区、杜桥中心镇等地,再建立1-2家数字影院,增加银幕张数。

2、新闻出版发行业。按照社会效益最大化、经济效益最优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新闻传媒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实施多元化经营、品牌经营,做大做强新闻传媒产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加强宏观管理,在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闻出版体制和宏观管理体系。发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优势,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提高质量,多出精品,全面落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四项基本任务。

做大做强印刷包装业。10多年来,我市的印刷包装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生产能力有了很大提升,目前,因业务量不足,普遍存在半负荷生产状态,因此,十二五期间,适度控制印刷企业发展总量,大力发展特色印刷、数码印刷,努力把临海建设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印刷制造业基地。积极培育临海新华书店等发行龙头企业,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带动其它零售、出租经营单位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正版音像销售、发行市场。

3、文化旅游业。根据我市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状况,以充分利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化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4A级风景区和国家地质公园的“金字招牌”,深入挖掘我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江南长城、桃渚、括苍、牛头山度假区等四大板块旅游资源优势,加强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做优做特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名城文化、古镇文化、海洋文化等文化旅游区块;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文化线路,打响“佛宗道源、神山秀水”、“山盟海誓、长城作证”等临海旅游文化品牌,吸引一大批省内外客商和游客来我市参观、考察、投资、旅游、消费。在举办好中国江南长城节的基础上,开展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建立健全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相结合的旅游文化体系。

4、文化演艺业。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发展民间演出市场要牢固树立“产业”观念,尊重艺术规律,不断探索寻求适应市场的运行方式。一是按照“政府扶持、企业联姻、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一支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现代管理模式的文艺演出团体。二是加大对民间演出团体的扶持力度。三是借鉴外地繁荣文艺演出的一些成功做法,对我市专业演出场所引进省级以上专业演出团体的应给予补助,以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提高市民欣赏水平,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5、文博展览业。充分发挥我市文物资源众多、品种齐全、历史线索长的优势,进一步拓宽思路,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形成品牌,提高临海历史文化的知名度。以建设名城博物馆群为抓手,把展览业作为一项重大产业抓实做强。一是加强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抓好文物陈列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二是积极扶持民间文博展览事业,特别是休闲用品展览中心,珠算、奇石、眼镜、纽扣等博物馆的建设。三是运用现代科技振兴文博展览业,增强文博展览的视觉效果和艺术冲击力。

6、娱乐休闲业。加强歌舞厅、网吧等群众性文化娱乐市场的整合与开发,推进产业升级。鼓励扶持文化经纪和代理,培育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娱乐文化企业和连锁网点,引进和开发现代时尚娱乐休闲项目,引导规范健康消费,整合壮大娱乐市场。根据娱乐业的行业特点和我市实际,通过招商引资,把国内知名娱乐经营企业引到临海,打造品牌娱乐街区。到2015年,使全市文化消费增长幅度超过社会消费增长幅度。

7、文化培训业。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和各类文化艺术人才资源,扩大文化艺术培训,建立以文化馆为中心的多种形式文化艺术培训网络,积极发展以艺术教育和艺术辅导培训为主体的文化艺术培训业。

(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高效规范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到2015年,力争形成城乡之间以及文化市场各门类之间均衡发展,结构合理、供求均衡、竞争规范,在台州市处于领先地位的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文化市场管理技术监控室、视频会议系统等,不断完善执法队伍执法配备装备。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对印刷业生产的管理,促进全市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有效的手段和保障机制,加大打击盗版侵权力度;加大对出版和报刊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培训,在“十二五”期间,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80学时,提高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努力维护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大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

建立文化经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文化市场有序竞争。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遵循“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

1、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手段,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转为面向全社会。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单位的关系,做到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财务分开。完善文化决策、监督和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价体系和企业领导人考核办法。健全与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划行业发展、制定行业标准与专业资质认证、组织行业交流、开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作用。

2、改革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分类管理。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加大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积极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事业的社会效益。对电影公司、影剧院等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以股份制改造为基本方式,分期分批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集团。健全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实行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发展。

五、战略和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加快文化建设步伐,建设文化名城,关键在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以人为本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角度出发,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自觉性和迫切性,把文化工作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文化发展观,把文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建立科学的文化发展经济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可行的文化工作考核指标,加大对各级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文化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资源投入、市场准入、市场开拓和监管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调控。

(二)政策保障

用足用好国家、省支持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临海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行动纲要(2008-2012)》(临市委[2009]6号)、《关于推动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临政发[2009]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市委办[2009]53号)等推动临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文件。“十二五”期间,确保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高于“十一五”时期,每年财政文化事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益文化事业。加大对文化娱乐单位和广告、传播等经营单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力度,并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文化事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非公有制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精神,创造氛围,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投资文化领域,提高文化事业的融资能力,提倡和促进公办民助,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等多种形式兴办文化的多元投入格局,搞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单位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化创新等工作,进一步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工商管理和价格政策、文化设施建设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导向功能,扩大资助范围。

(三)人才保障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围绕文化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全面落实“四个尊重”方针,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人才兴文”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推进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制度。设立优秀文化人才资格认定委员会,实现文化人才鉴别、认定、引进工作的科学化。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手段,以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项目为载体,采取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和优秀专业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奖励制度。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文化人才资源合作。建立人才工作的督查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

加强人才能力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和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高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附件:

临海市“十二五”文化发展重点项目一览表

一、文化设施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类:1、临海市博物馆;2、临海市文化传媒大楼;3、临海市大剧院;4、临海市文化中心;5、临海市图书馆二期工程。

预备类:1、临海市美术馆;2、临海市会展中心;3、临海市新崇和影城。

二、文化示范工程创建项目

1、创建3个浙江省文化强镇(东海文化明珠示范乡镇);

2、创建5个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

三、文化旅游业提升计划

推动旅游与临海特色文化紧密结合,市一级重点办好江南长城节,提升台州府城墙知名度和美誉度。乡镇一级括苍镇重点做好括苍登山文化节,白水洋镇重点做好桃花节,河头镇重点做好羊岩山茶文化节,尤溪镇重点做好军事漂流节,涌泉镇重点做好临海蜜橘节,桃渚镇重点做好海洋文化节等。

四、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申报和管理计划

1、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台州府城墙争取早日列入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

2、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06处。

3、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持在台州领先优势,提升临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五、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计划

1、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计划: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中青年人才到高等院校学习进修。

2、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落实和完善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人员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分批分类分层对全市文化干部和农村文化队伍进行全员培训;培育优秀农村(社区)文艺团队,力争实现建有1支以上的农(居)民业余文化活动队伍的行政村(社区)比例达85%;抓好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文化志愿服务水平。

3、非遗保护人才培养计划:在五年时间内,将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国家级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轮训一遍,提高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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