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2021年临海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
| ||||||||
临海市普查中心为临海市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统计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统计学类;取得统计、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统计、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临海市新录(聘)用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含); 6.熟悉统计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7.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提供材料:《临海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简报信息等。 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市统计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3.综合测评。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按照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4.考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以上未尽事宜,以临海市统计局解释为准。 附件: 临海统计局 2021年11月24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