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1年10月8日拟对浙江永立钢业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永立钢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不锈钢荒管、12万吨不锈钢钢管技改项目 | 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北洋六路1号 | 浙江永立钢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购置抛光机、退火炉、酸洗系统等设备。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酸洗废水预处理采用除油+曝气+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反硝化ABFT设备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进入综合污水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抛光粉尘采用封闭抛光机组,设置独立修磨车间+袋式除尘(采用覆膜滤料)方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采用配酸槽封闭,酸洗槽整体密封+湿法喷淋净化(氧化还原中和法)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临海市精宇橡塑制品厂年产100万套缝纫机配件技改项目 | 临海市汛桥镇汛桥村汛光路29号 | 临海市精宇橡塑制品厂 | 本项目购置切胶机、抽真空硫化机、平板硫化机、预成型机等设备。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再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废气: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综合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