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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浙江省商务厅联合12个部门出台政策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06 11: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市粮食物资局)  字号:[ ]

开展二手车出口有利于加快国内二手车流通,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产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积极推进二手车出口”作为培育外贸新动能的重要举措。经省商务厅积极申报争取,2019年,台州市列入国家首批二手车出口10个试点地区,2020年,宁波市和义乌市又列入国家第二批二手车出口20个试点地区,浙江省试点地区数量列全国首位。

我国二手车出口刚刚试点起步,二手车与国内汽车流通管理体系在衔接中还有不少堵点,同时,二手车出口涉及出口基地、质量把关、境外服务网络建设等重要环节,迫切需要完善配套政策,系统推进试点。2020年12月29日,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通知围绕打造全国最优试点环境,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着力“促进与规范”,体现全面系统和创新性,注重为全省试点走在全国前列打基础。本文件着重突出以下几个问题的解决:

一是特种车辆出口问题。企业反映受国内营运资格等限制,无法购入特种车辆(如公交车、垃圾运输车等)。文件明确:允许二手车出口企业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特种车辆转让和竞标等处置,所购特种车辆专供出口。

二是出口环保补贴问题。企业反映二手车出口无法获得老旧汽车淘汰补贴。文件明确:我省企业收购并出口老旧汽车纳入地方政府出台的老旧汽车淘汰政策支持范围,享受与车辆报废拆解同等的政策待遇。

三是出口质量管控问题。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国家二手车检测标准和规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严禁不合格或被盗抢车辆、拼装车辆出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失信黑名单。加强对企业规范化管理、出口实绩等方面的考核,完善资质动态调整机制。

四是出口体系建设问题。文件明确:支持台州、宁波、义乌等二手车出口试点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培育一批二手车出口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做大二手车出口规模。要求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加快建立健全海外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五是部门政策协同问题。文件明确:商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完善出口许可证和通关流程,指导和支持企业完善二手车车源采集、检测维修、仓储物流、海外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投保出口信保和利用海外资信服务、税务服务等,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文件原文:


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办)、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杭州海关和宁波海关隶属海关单位,中信保各办事处:

为进一步畅通二手车出口流程,加快出口业务,根据国家二手车出口试点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二手车出口。支持台州、宁波、义乌等二手车出口试点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培育一批二手车出口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做大二手车出口规模,通过出口带动二手车流通,扩大新车消费。

二、扩大二手车出口类型。允许我省二手车出口企业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特种车(如公交车、垃圾运输车等)转让、竞标等处置。二手车出口企业获得车辆后,应申请转移登记,在交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并交验机动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待出口”事项,核发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一致,但最长不超过60日。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在60日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凭出口报关单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不能出口的,商务部门应督促企业及时报废拆解车辆,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三、支持老旧汽车出口享受淘汰政策。将我省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并出口老旧汽车纳入地方政府出台的老旧汽车淘汰政策支持范围,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上述机动车未能出口的,进入报废拆解程序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四、支持试点地区创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及时总结二手车出口试点经验,加强对企业规范化管理、出口实绩等方面的考核,建立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二手车出口的监管、政策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试点的引领作用。试点地区应在每年年底前完成出口企业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省商务厅和商务部备案。

五、严把出口二手车的质量关。试点地区要严格落实国家二手车检测标准和规定,参照《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20)和《二手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8-2020),修改和完善本地区二手车出口检测标准。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以及距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出口。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严禁不合格或被盗抢车辆、拼装车辆出口。试点地区要落实二手车出口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者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确保出口二手车的质量。二手车出口企业要加快建立健全海外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我国二手车的海外形象和信誉。

六、营造便利的出口环境。商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二手车出口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会同公安、海关等部门建立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息管理,做到“一车一档”,逐步实现收车、交易、转移登记、整备、检测、出口、注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全流程可追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二手车出口服务,完善出口许可证和通关的无纸化作业流程,指导和支持企业完善二手车车源采集、检测维修、仓储物流、海外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投保出口信保和利用海外资信服务、税务服务等各环节,为全国二手车出口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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