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7/2021-1087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
发布单位: | 市医保局 |
临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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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根据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防疫指发〔2020〕94号)和近期相关通告精神、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台医保发[2021]1号)、中共临海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五有一网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市委工委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部署,现就做好我局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坚决防止防护意识减弱和松懈思想,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各科室、医保中心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防控策略,要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切实扛起疫情防控医保部门责任。 二、强化防控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人有责。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相关通告精神,规范个人健康管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单位内部要进一步加强办公楼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三件套,规范开展执勤,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有关科室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严格强化源头查控、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严格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落实“五有一网格”防疫措施 我局“五有一网格”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1.落实疫情防控指南。办公室牵头将《临海市医疗保障局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下发给各科室、中心,督促各科室、中心根据疫情防控指南做好落实。各科室要加强科室内部宣传教育和防控知识普及。(责任科室:各科室、医保中心) 2.明确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完善临海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牟同国、朱崇伟任组长,李鸿鸣任副组长,刘华健、王宇、陈成刚、冯海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李鸿鸣任工作专班负责人,工作专班成员为:刘华健、张敏强、陈伟、王凯琪。 3.配备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根据防控需要,由稽核科牵头对接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店,办公室负责采购和储备30日量的口罩等防疫物资。(责任科室:办公室、稽核科) 4.加强机构协作和督查。加强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测温、亮码、戴口罩”管控措施情况、不得售卖退热药品、对购买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人员实名登记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稽核科) 5.强化医保大厅出入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每周的人员执勤表。我局执勤人员要和社保中心执勤人员一起,对进入社保大厅、医保大厅的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三件套。(责任科室:各科室、医保中心) 6.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网格,对工作人员日常健康进行实时监测,干部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送医并报告。(责任科室:各科室、医保中心) 附:临海市医疗保障局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
临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临海市医疗保障局冬春季新冠肺炎 疫情健康防护指南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在办公室、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加强对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7.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8.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0.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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