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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1-01-20 15:38
  •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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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台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由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6851159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人社工作重点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事人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等重要考核指标的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2020年1月1 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临海市人社局共公开政务信息427条,微信公众号319条,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 细化责任分工为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细化责任分工,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科室均落实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 加强日常监督我局每月、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逐条梳理信息公开网内的信息,及时补差补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信息质量。同时政务公开负责人员每日将联络员报送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挂网公开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对第三方监测通报及时进行整改,并且防止下次出现类似问题。

    • 规范审批程序。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和《条例》、《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文件,在印发纸质文件的同时,7个工作日内上传在政务公开网站上。

    • 科学编制标准目录。今年,我局对照临海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重点围绕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两个试点领域涉及的服务事项,从基层工作实际出发,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依据权力责任清单,逐项细化分类,认真进行汇总;同时,按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对梳理的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和程度等要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2

       +5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1438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工作推进困难,导致解读信息质量较低形式不够多样

      2021 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要对局内文件、政府信息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把符合要求的涉及焦点、热点问题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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