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答复的函
郑顺兴委员: 一、加强引导,建立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市社会救援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市已将社会救援队伍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2020年初,临海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下发的《临海市防汛防台应急操作手册》明确规定社会救援力量是全市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并由市防指统一调配。6月份,市应急管理局将临海市区域内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重新摸底调查汇总,并将每个队伍的人员情况表、成员花名册、队伍物资等信息输入“浙江省应急救援调度平台”系统,在发生应急救援突发事件时,全省范围内可以统一调度,并迅速开展救援行动。 7月份,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正式运用“浙江安全码”,其中“码上救”是“浙江安全码”的一项重要应用,规定社会救援力量在接受统一调配时,按指令要求进入灾区,并先由队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由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获取救援队伍“通行码”,凭借该码,救援队伍可以快速通行相关交通管制卡口,为快速施救开辟“绿色通道”。 二、加大扶持,增强救援能力 目前,全市配备水陆两栖车3辆、无人机3台、卫星电话716台、冲锋舟56艘、橡皮艇82艘、编织袋197767只、应急生活包7009个,对讲机650台,发电机810台,排水泵848台,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137家(其中42家为今年新增),落实各类救灾物资共计22275件。 当社会救援队伍需要用到相应装备进行培训或救援时,可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应急管理局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拨相应救援物资给社会救援队使用。 三、出台政策,完善保障机制 现省市各级政府正在研究社会救援力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市人民政府也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应急救援[2019]83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活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救援[2019]1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起草了《临海市社会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临海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并多次邀请民防救援队、千寻救援队、山地救援队、游泳协会和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座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目前文件已经送到市财政局征求意见,接下去将按程序发文。该两个文件将进一步明确社会救援力量的管理和扶持政策,对救援队的办公场所和保险等费用进行补助,对救援装备等物资进行统一调拨。目的是完善保障机制,更好的扶持和壮大社会救援队伍。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曹辉 联系电话:18957655106 邮 编:317000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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