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安全生产和救灾生产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根据《临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53号)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及“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支撑,充分运用“标准化+精准化+合法化+政务公开”,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为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2个牵头领域标准指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梳理细化后,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齐全。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同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融合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综合利用微信、短信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设立政务公开查询专区,多方式、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四)拓展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制定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采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工作进度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及时开展部署会,结合临海安全生产和救灾生产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具体细化,今年7月15日前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方案。7月30日前,对照2个牵头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公开事项。确定不予公开事项的依据、标准和范围;确定具体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方式等要素。确定后根据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并及时总结经验。 (三)总结提高。2021年底前,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完善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更好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生产2个牵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形成工作机制,决定成立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杰 副 组 长:周帮春、余晓东、卢永、何财平、徐玉铭、 董琪雄 成 员:袁成、陈兴欢、何宗法、章旭、柳崇剑、王海平、方慧、陈崇正、徐阳明、陈建敏、陈安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85135268 (二)健全机制。积极组织各领域相关人员参加市里召开的学习培训;建立考评反馈机制,开展社会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对工作突出的科室在年底表彰总结大会上给予通报表扬。 (三)探索创新。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整体推进,重点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补齐短板,力求做到全覆盖。转变政务公开理念,优化政府信息供给,变政务信息“被动等用”为“主动投送”。立足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创建“一件事”全过程公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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