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的规划和检查指导;负责对全市公安车辆和通讯设备以及侦察、治安、保卫等专用器材、警械的规划、选型、购置和配发供应;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会议、重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以及大型活动保卫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被装发放工作;负责财务、基建、房产、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