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保安工作纪律。各校要按要求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公办学校的保安名额不得与其他岗位(如宿管等)“混岗”。保安须持证上岗,警惕性要高、责任心要强、业务素质要好,认真履行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酒后上岗,严禁从事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与学生单独相处。上班期间规范着装,尤其是上放学时间要佩戴钢盔、扎好武装带,严禁与学校师生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如不服从学校管理,学校要及时约谈,屡教不改者立即清退。 二、严把校门进出管理。各校要按“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从严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对进入校园人员采取身份核验、访客实名登记(访客系统每日开启,与纸质登记同步)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把牢校门口第一关,坚决杜绝校门无人值守、守而不查、查而不严等现象发生。施工、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后,要有相关人员“盯住看牢”。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建立重要时段校门口民警值勤和巡查制度。在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学校要有校级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值守。 三、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学校如有基建项目,务必明确施工方安全责任,督促施工方履行应尽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施工场地须封闭管理,设置“安全防护隔离网”、设立“警示标志”等。加强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不得超载超速,在校园路口及施工路段放置安全提示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管,并对进场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得饮酒、不得在校园内留宿,如有特殊情况留宿必须向市教育局审批。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各校要切实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月查月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整治,学校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明细表,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边整边改,特别是要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在每月24日前将学校《风险隐患排查月查月报表》发至各校所在片区钉钉工作群,学校同步做好备案。 五、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各校要落实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要严格就餐管理,落实分时、错峰就餐管理,落实陪餐制度。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菜品价格公开透明,接受学校膳管会、家委会以及群众监督。要督促食堂管理人员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食品。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六、严格紧急信息报送管理。各校要严格落实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涉校安全事故(案事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教办〔2020〕18号)及时上报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做到一事一报并及时妥善做好处置。严格落实安全事故(案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涉校安全事故(案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倒查分析和责任追究。同时,要坚持应急处置、社会面管理、舆情管控“三同步”原则,防止网络舆情炒作,防范个体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社会问题。
临海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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