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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1/2020-105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杜政办〔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9-09
发布单位: 杜桥镇
杜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日期:2020-09-09 09:36
  • 来源:杜桥镇
  • 浏览次数:

 

各办事处,镇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和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杜桥镇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郎灵敏

副组长:卢秀满

成  员:杨永见(镇党政办)

        翁礼敬(镇综治办)

郑  丹(镇经济发展办)

罗叔太(镇财政财务办)

王超华(镇应急办)

蔡剑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项爱萍(镇工会)

王宇星(镇妇联)

王  挺(镇交通办)

        吴玲芳(镇卫健办)

        陈  盼(镇党建办<宣传>)

项华芳(镇民政办)

王冬杰(杜街办事处)

林星建(杜桥办事处)

郑昌刚(大汾办事处)

徐子剑(川南办事处)

卢光英(市场办事处)

葛顺宝(山项办事处)

姚剑华(溪口办事处)        

陈其伟(杜桥派出所)

        李  斌(杜桥司法所)        

        李宗利(市建设局东部事务中心)

蒋加合(杜桥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陈宗万(杜桥广电站)

        屈  波(市市场监管局杜桥分局)

沈永极(市环境保护局东部分局)

镇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王超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骐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指定专门联络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应急办、镇经济发展办、镇卫健办、镇工会、镇民政办、临海市环境保护局东部分局等六个部门及各个办事处组成。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应急办牵头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单位互相通报情况,交流工作,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落实。

各成员单位和办事处工作职责如下: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科研和成果推广;落实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预防工作;配合政府其他部门检查督促工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技术改造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及职业病防治宣传等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急性工业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政府其他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行业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生产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镇财政财务办: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所需经费。

镇卫健办: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等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及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

镇党建办<宣传>: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等公益宣传,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镇工会:负责督促、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协调用人单位解决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诉求和建议,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纠正并采取防护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指标和创建“健康促进企业活动中。

镇妇联:负责组织有关维护妇女职业健康权益妇联法规以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健康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督促用人单位纠正使用未成年工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行为;帮助职业病危害因素侵侵害的妇女向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各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一体化监管机制,及时收集掌握辖区内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情况、基本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员对矿山、冶金、化工和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基础调查和巡查,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技术措施,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开展职业病防治的摸底调查、危害申报、宣传培训、信息上报、示范创建、执法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做好辖区内职业病群发事件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规定提供生活救助。    

交通办:负责检查督促公路建设、施工养护、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参与主管行业领域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建设局东部分局:负责检查督促房建、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施工许可审批过程中,将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作为其中一项内容;参与主管行业领域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杜桥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杜桥广电站:负责检查督促印刷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杜桥分局:负责掌握企业注册登记和变更的基本信息,依法开展辖区内生产和销售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个体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配合政府其他部门组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生产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杜桥司法所:负责职业病人的法律援助,在劳动者与违反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产生争议时,为经济困难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杜桥派出所:负责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阻(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对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海市环境保护局东部分局:负责对因环保污染设施未建成或不符合环保相关管理规定,或擅自拆除、闲置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而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环境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源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参与主管行业领域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查处;配合做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促落实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杜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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