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以“品字标”为重点的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预警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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