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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5/2020-1024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汛镇委〔2020〕34号 成文日期: 2020-05-22
发布单位: 汛桥镇
中共汛桥镇委员会 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汛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
  • 日期:2020-08-31 08:34
  • 来源:汛桥镇
  •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临海市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临市委办函[2019]126号)、《临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委法发[2020]2号)、《临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临委法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有力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汛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汛桥镇委员会

汛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汛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临海市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临市委办函[2019]126号)、《临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委法发[2020]2号)、《临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临委法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有力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汛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3、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4、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5、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工作要求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1、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2、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3、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4、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镇党委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镇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班子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保障部门: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

(2)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保障部门:党政办)

(3)科学制定镇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表标准。(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司法所)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1)科学编制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2)科学制定镇党内规范性文件。(保障单位: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3)完善5年集中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修改、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4)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其他相关部门)

(5)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镇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其他相关部门)

(6)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1)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2)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3)建立并严格执行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部门:党政办)

4、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立。

(1)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部门:党建办)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保障部门:党建办、司法所、派出所)

(3)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畅通执法,具备条件的人才定期组织开展交流。(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司法所)

5、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健全并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2)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部门:党建办、司法所)

(3)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保障部门:党建办、综治办)

四、镇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制定并落实全镇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保障部门:司法所)

(2)建立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工作、解决协调重大问题的机制,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3)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4)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司法所)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完善我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强镇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保障部门:司法所)

(3)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4)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改变以管制为主的观念,把服务主导的理念贯穿在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保障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司法所、其他相关部门)

(2)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执法,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部门:综治办、派出所、交警队、市场监管)

(3)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保障部门:党建办、司法所)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保障部门:党政办、其他相关部门)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执法的政策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部门:村镇办、司法所)

(3)提高行政能力和办案质量,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保障部门:司法所)

(4)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保障部门:司法所)

5、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保障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2)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保障部门:党建办)

(3)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保障部门:司法所、其他相关部门)

五、工作保障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门应当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以下工作保障:

1、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或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2、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交班子会审定的事项,事前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把关;

3、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或本部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将履行推进分管领域或本部门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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