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白水洋段改建(大田至永丰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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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台州临海市,包括1条主线和1条连接线,全长20.625km(其中主线15.675km,大田连接线4.950km)。。 主线起点位于东方大道与东渡路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4+625,实施地面道路至永强集团东侧35 省道,交叉桩号为K5+785.371。该段设置沙滩头菱形互通,路线布置高架桥向西进入大岭山隧道,现状大岭山隧道作为右线临时利用,新建左幅三车道隧道,大岭山隧道出洞口设置隧道管理站,利用老35省道延伸线展线至松二村,布置35省道互通设置定向匝道将现状老路与本项目连接,路线向西设置西山尖隧道、蜂洞岩隧道,在西茶园寺东侧上跨104国道后布置白马山隧道,出洞后布置始丰溪特大桥跨越始丰溪,路线沿始丰溪北侧展线至35省道与台金高速临海西互通匝道交叉口,设置临石线互通,终点桩号为K20+300,主线全长15.675公里。 大田连接线起点位于马埠头村本项目主线TK5+785.371交叉口处,起点桩号为DLK0+000,利用35省道延伸线展线,在方家弄村设置水岸头互通,布置高架桥至终点75省道与34省道交叉处,与75省道顺接设置东方大道互通,终点桩号DLK4+950,大田连接线全长4.950km。 主线K5+785.371至临海西互通段(桩号 K5+785.371-K19+400)及大田连接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市政功能技术标准,其中主线TK5+785.4-TK8+000段以及大田连接线DLK2+340-DLK4+500段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项目主线临海西互通至终点段(桩号K19+400-K20+300)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4 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表3。 表1 主要声环境及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表2 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3 主要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道路施工、建桥打桩以及施工车辆运输等。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间歇性、高强度、无规则等特点,根据影响分析,施工期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但在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根据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局部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堆场扬尘等,对施工场地、堆场等近距离的敏感点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本工程路面沥青铺设过程中将产生沥青烟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是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影响范围局限在道路范围及两侧近距离范围。 3、水环境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过程,多余废水排至市政管网,施工人员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营运期 本工程营运期主要为路面径流和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路面径流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当地市政管网。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弃土弃渣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合理布置工程线位,同时采取隔声屏障、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集水沟,施工人员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营运期路面径流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当地市政管网。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营运期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作妥善处理。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限速标志,设置防撞栏等设施;编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位于临海中部地区,其建设一方面起到完善浙江省国省道干线公路路网,优化交通组织结构,进一步完善港区集疏运体系,大大增强港区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对增强临海市经济发展能力,改善西部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将起重要作用。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临海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临海市市域总体规划(2017-2035)》等相关规划,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会对沿线区域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如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临海市鹿城路252号 联系电话:0576-85227030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电话:0571- 87991945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查阅。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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