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道): 根据《临海市财政扶贫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发〔2017〕96号)文件精神和十六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经各扶贫重点村申请、镇(街道)筛选上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项目现场踏勘和集中评议等相关程序。同意将“永丰镇后郭村饮用水工程”等2个项目(详见附件)列入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计划在《中国临海》进行7日公示,均无异议。现将《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根据临政办发〔2017〕9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在10月底前完成建设,并于11月份准备迎接验收。同时实行项目管理“一月一报”制度,请你们每月于20日前将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附件4)报送到市扶贫开发中心。 附件:1.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 2.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3.项目验收资料装订目录清单 4.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 临海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临扶办(2020)10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临海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通知.doc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