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临海市桃渚中心卫生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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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桃渚中心卫生院: 你院《关于临海市桃渚中心卫生院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加强医院内停车的管理,有序停车。现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和《关于印发〈临海市机动车停放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价[2017]21号),结合实际情况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区域包括:临海市桃渚中心卫生院内停车场。 二、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1、小型机动车在场内停放4小时(含)内5元/辆·次,4小时以上10元/辆·小时,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10元/辆·次,超过24小时重新计收。 三、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免费停放时间:机动车停放时间1小时内免费,实际停放超过时间1小时(含)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四、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放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放尾数时间;实际停放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放尾数时间按1个计费单位计收。 五、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处置突发应急事项的车辆等应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残疾车辆凭残疾证免费停放。 接本批复后,你院应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浙价检〔2012〕32号)规定,依法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20年5月 日起执行。 附件:临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 月 日
临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
收费单位: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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