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4/2020-1080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东政〔2020〕22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发布单位: | 东塍镇 |
【政策解读】东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塍镇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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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多年持续下降。为切实防范安全风险,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巩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成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加工制造、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七大行业领域“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并制定相应方案。 二、本文件的重点内容 本方案重点内容共计三条。 1、整治时间与范围 自2020年5月15日起,2020年12月31日结束,整治范围为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加工制造、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七大行业领域。 2、整治内容 (一)消防领域。深入推进“五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深化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动态巡查整治,强化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确保红色类出租房及时销号;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率、消防设施完好率、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加快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和“硬隔离”措施100%;推进规上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成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应急办、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 (二)道路交通领域。深化路长制、亡人事故现场领导到场、督查督办、红黄牌警示等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以“简单、实用、安全”为原则,按照《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施工规范》要求,全面推进路口标准化治理,持续推行道路安全隐患找茬机制,梳理和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深入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专项整治,推广非机动车非现场抓拍,加大曝光力度,提升小微车辆头盔戴好率、守法率;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深化宗教场所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和“一对一”帮扶;严管严查大货车交通违法,依托执法检查站,开展“百吨王”大货车整治,严查超载、超限、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工程运输车整治,落实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七个停运、工程运输车“常态严管”七个一律、工程运输车积分制等自律管理措施;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源头管理,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实施危桥改造、隐患隧道治理;以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长大桥梁隧道、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行安全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年底前完成28公里安防工程建设和1座桥梁维修改造、8个隧道提质升级项目。(责任单位:交通管理站、大田交警中队)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危化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格落实“两个导则”,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关闭工作;开展2019年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完善“四查四改”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动火作业、业务外包、变更管理、设施检修、受限空间、危险品仓储等六个环节,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零发生;开展9人以上(不含本数)重点监管工艺、涉爆和剧毒车间改造减员工作,对建成9年以上(不含本数)的涉及复杂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实施技术改造。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做好全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废弃危化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及时处置到位。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业,对辖区内所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一家(企)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管理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不漏管、不失控;强化管理制度落实,督促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易制爆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依法监管,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督促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规范使用“浙江省危险物品治安防控智能应用平台”,全面录入企业基础信息,实时登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全环节要素信息。(责任单位:应急办、工办、大田交警中队、派出所) (四)建设施工领域。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深基坑工程、超高超重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全面排查辖区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全面开展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爆破作业等)管控,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办、农办) (五)加工制造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摸排制造业企业底数,特别是精确摸排重点监管的“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底数,健全重点监管行业企业要素数据;根据风险防控指南,开展制造业企业生产安全风险辨识,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重点是精确绘制“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建立健全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办) (六)城镇燃气领域。强化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重点检查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输气管网等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范围内施工保护情况等方面;加强燃气经营环节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非自由产权瓶充装等违法行为;规范瓶装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按要求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加强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本地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已失效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被撤销、吊销餐饮场所卫生许可以及被依法关闭的餐饮场所,依法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局东塍分局) (七)特种设备领域。加强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企业应用浙江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DB33/T2126-2018)开展自我评价,并把自评结果录入《浙江省特种设备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治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医药化工、氨制冷和燃气充装等单位使用的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住宅小区电梯、电站锅炉范围内的管道、土制简易升降机和叉车等开展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东塍分局、应急办、行政执法中队) 3、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七大领域攻坚战作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各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岗位,坚决打好打赢八大领域攻坚战,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坚决担负“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落实闭环管控。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活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对一般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滚动挂牌、滚动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事事有人管、环环有落实,直至整改完成。 (三)强化会商,压实责任。建立实施“月会商、月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强化会商研判,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并明确下一步监管检查重点,实现精准监管、精准预防;每月通报攻坚战进展和隐患整改进度,形成比学赶超态势,推进七大领域攻坚战深入开展。 (四)宣传引导,合力推进。着力构建全媒体、立体化、全覆盖安全生产宣传大格局,加大对攻坚战行动典型经验宣传和重大隐患、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合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东塍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解读人:沈建萍;联系电话:0576-8939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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