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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道): 根据《临海市财政扶贫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发〔2017〕96号)文件精神和十六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经各扶贫重点村申请、镇(街道)筛选上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的项目现场踏勘和集中评议等相关程序,同意将“大田街道桥坑村道路硬化及挡墙修复工程”等14个项目列入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计划在《中国临海》进行7日公示,均无异议。现将《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根据临政办发〔2017〕9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在10月上旬完成建设,并于当月下旬前准备迎接验收。同时实行项目管理“一月一报”制度,请你们每月于20日前将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附件4)报送到市扶贫开发中心。 附件:1.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 2.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3.项目验收资料装订目录清单 4.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 临海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 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 单位:万元
附件2 临海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 实施注意事项 一、涉及到用地的项目须根据申报表中属地建设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土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再行施工。 二、涉及桥梁的项目,需及时到市水利部门办理涉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并在竣工后出具机构安全检测报告等证明工程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检测报告。 三、涉及农桥的需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桥身最大承载等安全警示的永久标牌。 四、涉及溪坑整治的需在明显或危险地段设置相关安全警示的永久标牌。 五、项目竣工验收前须按照设计图标准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六、工程结算审核,必须经临海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管理系统抽签确定评审机构。 七、项目资料(签字、日期及意见栏)须填写完整。 附件3项目验收资料装订目录清单 1. 临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类项目申请表 2. 设计施工图纸 3.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预算) 4. 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书(扶贫办下达的文件) 5. 项目招投标资料汇编 6. 监理合同 7. 项目开工报告 8. 施工技术联系单(有此情况的提供) 9.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或竣工财务审计报告 10. 竣工图纸 11. 施工前后对比照片 12. 质量检测报告 13. 监理竣工验收报告、施工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竣工验收报告 14. 专家组验收意见 15. 临海市扶贫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表 备注:项目资料用A4纸按以上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村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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