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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66/2020-992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古街工委〔2020〕22号 成文日期: 2020-05-11
发布单位: 古城街道
中共临海市古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临海市
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古城街道
“民转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0-05-11 09:19
  • 来源:古城街道
  • 浏览次数:


街道各办、社区、行政村、特产场、所属各部门:

现将《古城街道 “民转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临海市古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临海市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0日


古城街道“民转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精准补齐平安临海建设工作短板,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异常人员风险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的“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台市委办函(2020]108号)文件及临海市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以异常人员风险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的“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异常人员风险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以严防民事纠纷激化演变为刑事案件为目标,实现“两升三降一确保”,即异常人员管控率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明显提升(“两升”),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引发的命案和矛盾纠纷警情数大幅下降(“三降”),确保不发生“一案多命”的严重刑事案件(“一确保"),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古城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0 年4月至6月):重点开展异常人员集中识别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第二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重点开展异常人员有效管控和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强化管控、化解矛盾。

第三阶段(2021年1月前):重点建立以异常人员风险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的减少遏制“民转刑”案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查漏补缺、总结提炼。

三、职责分工

“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以村(社区)为工作单元,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村(社区)承担“属地管理”工作主体,街道各办各部门承担“谁主管谁负责”工作主体,相互连责。

1.综治办负责集中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异常人员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梳理总结和指导,分阶段推进“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着重在力量整合、信息报送、数据集成、流转交办、督查考核等方面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2.信访办做好非正常上访人员、可能有自杀自残等过激信访行为人员信息排摸报送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异常人员的管控工作。

3.市法院驻古城巡回法庭做好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经济纠纷以及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中异常人员的登记报送,依法审理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宣传办做好各类涉校涉学生矛盾纠纷信息的排查上报工作,做好对涉矛盾纠纷家庭学生的心理辅导及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做好校园欺凌事件、虐待学生等事件处置工作。

5.派出所做好接处警等依法履职过程中受理的矛盾纠纷调处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暴力犯罪的苗头线索和重点人员及时预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个人极端暴力倾向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负责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侦办、舆情处置和维稳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中异常人员的排查、识别、预警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6.民政办做好婚姻登记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以及生活无着落人员(含流浪乞讨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开展婚姻辅导、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并及时报送工作中发现的异常人员信息。

7.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作用,依靠各级调解组织,集中调处化解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组织好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登记、帮扶帮教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送信息;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普法教育。

8.经济发展办做好因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劳动关系产生纠纷的异常人员风险排查识别工作和纠纷化解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

9.国土所、行政执法中队、三改一拆办做好因土地纠纷、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拆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和其中的异常人员排查识别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并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10.社会事务管理办做好对各类医患纠纷和涉及枪爆刀、毒品、家庭暴力、农药鼠药中毒等各类伤病情信息的汇总报送;做好对各类情感矛盾纠纷人员的心理疏导,对重点管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并做好各类医患纠纷的化解工作。

11.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做好涉军及其他优抚对象权益保障工作,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异常、困难情况及时帮扶解决,对其权益受损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排查化解。

12.经济发展办负责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工作,关注P2P等涉众型经济案件投资受损群体异常动向,对可能引发板端事件或舆情炒作的,及时报送信息、化解管控。

13.团委围绕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等方面,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14.妇联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等相关纠纷信息的登记报送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和家庭美德教育,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15.残联做好二代残疾人数据库中精神残疾人信息与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医保局等部门的数据对比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群体排摸工作,给予关怀救助,及时报送信息。

16.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猎狩枪支、民爆物品、管制刀具、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农药、鼠药、煤气、汽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进行汇总报送,落实销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实名登记制度,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

17.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动履职,加强各自领城执法管理工作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纠纷当事人中异常人员的识别和信息报送工作,依法依规解决相关诉求,防止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引发恶性案件。

18.各村(社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以异常人员风险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的“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

四、异常人员识别和风险评估

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户、不漏一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覆盖、全要素、全链条的识别管控和排查化解。

(一)异常人员识别情形

1.性格要素异常识别:具有暴躁易怒、悲观厌世、思想极端、精神抑郁、交往孤僻、反复无常、暴力倾向等性格特征的人员以及家庭结构异常(如育有三名以上子女等)所产生的异常性格人员。

2.行为要素异常识别:曾扬言或实施过伤害或报复社会等极端行为的人员,曾持有或准备持有刀爆枪、汽油、农药、鼠药、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品的人员,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异常情绪和行为的当事人,偏好网上发表激进言论或主张权利的人员。

3.事件要素异常识别:一是婚姻恋爱(同性恋、婚外情)、非法同居、离异后纠缠等情感纠纷和财产继承、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二是邻里通行采光等相邻权、田地林权、小区物业等纠纷。三是合同、劳资、民间借贷等经济债务纠纷。四是因各类行政行为、民生服务、社会保障中引发的涉机构类纠纷。五是安全生产、意外事故等原因产生的其他纠纷。六是当前涉疫情防控的复工复产、交通出行、利益诉求、物资保障、医患矛盾等纠纷。

(二)特殊人群再识别。对已纳入重点管理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人员、涉毒人员、涉恐涉邪人员、涉稳人员、非正常上访人员、生计无着落人员(含流浪乞讨人员)等,要对照性格、行为、事件异常要素,开展排查识别工作,补齐要素信息。

(三)异常人员风险评估。异常人员的风险程度分为异常级、风险级、危险级。依据异常人员性格、行为、事件三类识别要素,符合一类识别要素的列为异常级人员,符合两类识别要素的列为风险级人员,符合三类及以上识别要素的列为危险级人员(系统根据录入异常人员的信息自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程度)。

五、工作措施

按照“街道组织、部门协同、村居为主”原则,依托网格工作团队,建立异常人员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撒网式异常人员识别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

1.村(社区)属地普查。村(社区)要以网格为排查单元,组织网格工作团队进行撒网式的全面走访排查,对异常人员落实“一人一表、一户一档”,对矛盾纠纷落实“一患一表、一事一档”,确保“街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网格团队成员在异常人员识别和矛盾纠纷排查时,要发挥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各负其责; 采集的信息要真实、可靠;信息采集后由网格长进行初审,网格员录入系统。

2.公安重点精查。派出所要结合网格排查的基础信息,综合运用接处警记录、调解记录、前科劣迹等信息开展排查,并将相关信息通报街道。

3.部门联动协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任务职责清单,主动排查掌握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负面情绪和异常行为的人员情况,逐一登记造册。

4.双向排查识别。村(社区)和各部门在识别、排查时,既要以人的性格和行为要素为基础,结合所遇到的事件综合评估识别,又要从有关事件中对当事人的性格行为等特征进行分析,从而形成对当事人异常状况的综合评估识别。

5.趋势识预警。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对可能采取上访、个人极端行为、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等行为趋势的人员,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预判评估、预测预警。

(二)建立立体式异常人员识别和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共享机制

依托平安信息系统平台,建立信息共享体系。

村居(网格)级:以网格员和警务网格业务指导员(社区民警)为信息汇聚中心,警务网格业务指导员要将接处警、重点人员登记、案件调解等过程中掌握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网格员;其他网格业务指导员要将有关信息通报给网格员;网格员要将网格内排摸的信息和其他网格业务指导员的信息,尤其是个人极端暴力倾向人员信息通报给警务网格业务指导员。

街道级:派出所要将接处警、重点人员登记、矛盾纠纷等信息,各办各部门要将有关信息汇聚到街道综治办,街道综治办将收集到的各种信息有重点地通报给派出所、各办、各部门和相关网格。

市级:公安局要将接处警、重点人员登记、矛盾纠纷等信息,其他相关部门要将有关信息汇聚到市综治中心,市综治中心要将各种信息进行梳理后有重点地推送给公安局、相关市级部门和相关镇(街道)综治中心。

(三)建立阶梯式异常人员三色(级)预警管控制度

对异常人员要按照风险程度(异常级、风险级、危险级),由轻到重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异常级人员为村(社区)级重点关注人员,由网格团队负责化解管控,网格长为主要责任人,每月召集网格成员对异常级人员化解管控工作进行小结(汇总、剖析和部署),并向街道报告异常级人员管控化解情况和需要变更预警管控级别人员(通过系统,由网格长本人或网格员录入);其他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结对管控化解。网格员要每半月走访重点关注人员,了解其工作、生活和现实表现,将走访了解的情况和团队管控化解工作录入系统;发现重点关注人员有异常行为要即时向网格长或警务网格业务指导员报告。风险级人员为街道级重点关注人员,由街道牵头,组团负责管控化解,实行联系领导管控包干制度。街道要建立“一事一档”,落实“一人一策”;包干联系领导每月要进行梳理分析,对风险级人员的风险进行评估,需要变更预警管控级别的,要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并将梳理分析和预警管控级别变更情况录入系统;驻村干部、社区书记(或团队其他人员)每周要对风险级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动态信息要录入系统;发现有异常苗头,要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报送,加强管控。

危险级人员为市级重点关注人员,要按照“一人一专班”制度,由市、镇(街道)相关部门组成管控化解团队,实行镇(街道)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双向管控包干措施。管控化解团队每月定期会商研判、综合施策,要在网格设立暗哨,每天盯死看牢,实时录入动态信息,同时及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根据风险变化情况,预警管控级别变更为风险级人员或异常级人员后,要按照预警管控级别要求落实管控化解措施。发现危险级人员有异常,要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强硬措施,确保事态予以有效控制。

(四)建立全方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联动联调。

1.建立多元化解机制。一是要着力健全街道一委三室一庭[街道调委会、驻所调解室、驻庭调解室、劳动仲裁调解室和智慧巡回微法庭]、村居(网格)调委会(调解小组)两级调解组织,依靠各级调解组织,实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二是要着力健全联动联调机制,对属地性强、涉民生纠纷,依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对专业性、类型化纠纷,依托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对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市政法委指定和商请同级主管部门,综合运用协调和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等多种方式化解;要合理利用司法确认手段,为多元化解机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三是要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回访跟踪机制,对已调解成功的案事件要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化解事项的落实,防止因事情反复导致矛盾微化。

2.建立困难帮扶机制。要整合各方资源,通过生活扶助、大病救助、学业资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平台,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重视对特殊人群的帮扶,积极解决其民生困难。积极帮助失学儿童、大病患者等异常人员家庭申请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解决其现实问题。

3.建立心理纾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心理服务平台的疏导作用,由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及志愿者跟进落实异常人员的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措施。对风险级以上人员,逐一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量身定制心理干预方案。

(五)建立流动人口(含流浪乞讨人 员)服务管理制度

依托基础网格,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动态,压实用工企业和出租房东责任,重点筛查同住关系、婚姻情感、家庭结构状况(如育有三名及以上子女等)、生活来源无着落、前科劣迹等情况,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党员、“新居民”中坚力量和同乡中权威人士的引导作用,促进流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街道“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勇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古城派出所所长卢利敏任副组长,成员:潘伟、金崇凌、王志强、陈宇、徐台贵、陆正初、侯晓晴、谢忻、江克烟、赵洋凯、陈国、胡美萍、金洪平、金海红、章娴静、王潇潇、关萍、项海顺、郑锋、阮来星、裘小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潘伟任主任,徐台贵为副主任,成员:侯晓晴、潘李勇、陈国、裘小明、黄元鹤、王波、陈昂。各村(社区)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

(二)严守工作纪律、注重方式方法。在全面掌握异常人员和矛盾纠纷信息的同时,严防因工作方式不当导致矛盾被激化,使工作陷于被动。要严守保密纪律,保护个人隐私,对排查过程中掌握的所有信息严格落实保密责任,不得随意扩大信息知悉范围,严防因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采用私自截图等方式泄露信息的人员,予以追责;违反党政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强化督促考核。街道“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基础,坚决遏制“民转刑”高发态势,督促村(社区)和部门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富有成效的异常人员识别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要督促指导村(社区)和部门实行定领导包案、定化解稳控措施、定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三定责任制”,落实异常人员管控和矛盾纠纷化解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落实涉枪爆刀或有毒有害物品致人伤亡信息的警医联动机制。要实行“一案一倒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约谈、一年一考核”工作体系,将“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作为今年年度平安综治考核重点内容,对整治工作不力的村(社区),按照平安综治考核相关规定予以扣分或实施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平安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街道将“民转刑”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全科网格建设,实行责任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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