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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奖励资金) 考核自评表(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0-03-24 10 : 58
  • 来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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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奖励资金)

    考核自评表(省财政厅)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规则

    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备注

    合计

    100




    95


    一、财政投入

    50






    1.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增长水平

    20

    当年度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高于上年支出水平

    考核年度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上年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当年支出﹤上年支出,不得分。当年支出=上年支出,得基本分12分。当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增长比例≤5%加1分;≤10%加3分;≤15%加5分;>15%加8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108.3%

    15

    2017年支出8945万元;2018支出9684万元,增长8.3%。

    2.保障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10

    地级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

    设区市本级财政按规定落实市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得10分。县级财政按规定落实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经费,得5分;按规定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经费,得5分。未达到不得分。

    图书37.4万;文化馆20万;综合文化站5万元。

    10

    按财政部财教〔2013〕98号文件执行。附市县预算安排文件或相关材料。

    3.农村文化建设

    10

    行政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个行政村每年10000元,主要用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村图书室(含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等。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

    达到规定标准得基本分10分,未达到不得分。

    665个行政村,2018年投入2350万元。

    10

    附市县预算安排文件或相关材料。

    4.广电低保

    10

    全省城乡“低保户”免费安装和收看有线数字电视,地方财政部门负担费用的40%,其余由各地数字电视公司承担。

    达到规定标准得基本分10分,未达到不得分。

    免费安装10581低保户

    10

    附市县预算安排文件或相关材料。

    二、资金管理

    20






    1.管理制度健全

    3

    制定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符合要求得3分,未上报备案扣2分。

    达标

    3

    临财行[2017]23号

    2.预算安排合理

    3

    按规定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安排合理。

    符合要求得3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达标

    3

    以市县上报资金使用报备表、资金使用情况表和实际下达资金文件为准。

    3.预算执行及时

    3

    收到省补助资金后二个月必须拨付资金。

    符合要求得3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达标

    3

    以地方上报实际下达资金文件为准

    4.资金使用合规(﹡)

    8

    按财政管理制度规定和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使用资金。

    符合要求得8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符合要求

    8

    以市县上报资金使用报备表、资金使用情况表和实际下达资金文件为准。发生挪用专项资金情况视情节轻重倒扣分,最多不超过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申报奖励资金资格并追回补助资金。

    5.监督措施到位

    3

    按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符合要求得3分,未开展绩效评价扣2分。

    达标

    3

    以当地绩效评价报告为准。

    三、基础工作

    20






    1.“数字财政”建设

    5

    按“数字财政”建设的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工作。

    符合要求得5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达标

    5

    按省财政厅关于“数字财政”建设的要求执行。

    2.申报材料

    15

    专项资金有关申报材料上报及时、数据准确、质量符合要求。

    包括省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报备表(229号文附件4)、上年度工作总结、基础数据统计表(229号文附件2)、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229号文附件3),以上材料全部按时上报得5分,其中一项延迟上报扣3分。全部数据真实准确得10分,其中一项不真实准确扣1分。以上扣分不分细项,直至该项目扣完为止。

    达标

    15

    填报2013年基础数据表时,其中7-14项数据,需分别列出公共文化设施名称、面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名称、编制、实有人数等内容,并附当地发改局、编办批复文件等佐证材料。若与2012年度数据有变化,请特别说明。

    四、工作创新

    10






    1.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创新

    5

    在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有政策、机制、内容等创新。

    符合要求得5分。

    达标

    5

    临政办发【2015】45号

    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5

    制定出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扶持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2项均符合要求得5分,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达标

    5

    临政发【2015】2号


     


    附件1-2

     

    2018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奖励资金)

    考核自评表(省文化和旅游厅)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规则

    完成

    情况

    自评

    得分

    备注

    合计

    100






    一、年度重点工作*

    20






    公共文化服务“百千”工程开展情况*

    20

    根据“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各地完成情况打分。




    二、基本工作

    50






    (一)公共图书馆建设*

    11






    办馆条件*

    3

    市级达到中型图书馆标准(常住人口超过150万的达到大型);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座独立建制、部颁二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

    未完成不得分。




    2

    人均藏书1册以上,或总藏量不少于50万册;人均年新增藏书量不少于0.05册。

    未完成1项扣1分。




    管理与服务*

    2

    举办免费展览不少于4次

    少1次扣1分。




    2

    举办公益培训或讲座不少于12次

    少1次扣0.5分。




    2

    考核总流通人次

    考核年度总流通人次/考核上年度总流通人次×1.6分。




    (二)文化馆建设*

    11






    办馆条件*

    3

    市级达到中型文化馆标准;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座独立建制、部颁二级以上的文化馆。

    未完成不得分。




    管理与服务*

    2

    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

    少1次扣1分。




    2

    举办免费展览不少于4次

    少1次扣1分。




    2

    举办公益培训或讲座不少于12次

    少1次扣0.5分。




    2

    年人均下基层辅导不少于36天

    少1天扣0.5分。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

    10






    办站条件

    2

    室内室外面积均达到《省标》要求。

    每1个文化站未达标扣1分。




    2

    文化站配备编制人员1-2名,文化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

    每1个文化站未达标扣2分。




    开展服务

    2

    每年举办文化节、读书节、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

    每1个文化站未达标扣1分。




    2

    每年举办公益培训不少于6次。

    每1个文化站未达标扣1分。




    2

    年到站人次不少于当地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每1个文化站未达标扣1分。





    考核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是否达到42小时。

    检查中发现未达到要求的(包括未达标的),1处扣3分。最多扣15分。



    结合日常检查开展。

    (四)村(社区)文化活动室

    4






    活动场所

    2

    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因地制宜配置器材的文化活动中心。

    每1个村未达标扣1分。




    管理人员

    2

    设立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文化岗位的村(社区)比例达30%。

    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五)送文化下乡*

    10






    送戏下乡(场次)*

    2

    按每乡镇(街道)6场的目标任务。

    没完成不得分。




    送书下乡(册)*

    2

    按每县(市、区)10000册的目标任务。

    没完成不得分。




    送讲座展览(场次)*

    2

    按每县(市、区)送讲座到乡镇(街道)5场,面向乡镇(街道)组织全县巡展1次的目标任务。

    没完成不得分。




    文化走亲活动(次)*

    4

    按每县(市、区)5场的目标任务。

    没完成不得分。



    指县级之间文化走亲活动,按送出去的场次统计

    (六)社会化和数字化服务*

    4






    民营剧团*

    2

    民营剧团参与送戏下乡占政府采购送戏下乡比例。

    未达到1/3的不得分,达到1/3的得1分,达到2/3的得2分。




    公共文化场馆Wi-Fi*

    2

    县、乡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内免费提供Wi-Fi,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未完成1个扣1分。




    三、提高指标*

    30






    (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创建*

    14

    考核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创建情况。

    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3分(综合类5分),全国民间艺术之乡3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先进3分,省文化强镇3分,省级民间艺术之乡1分,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1分。



    提供公布文件。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公布的,只需要提供文件名称和文号。

    (二)年度重点单项工作*

    9

    考核年度重点单项工作完成情况。

    在城区建有城市书房的加3分;文化馆乡镇分馆建成1家加1分,封顶3分;质监部门发布的公共文化标准1个加1分,封顶3分。



    提供公布文件。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公布的,只需要提供文件名称和文号。

    (三)承办现场会*

    4

    承办过文化部、省文化厅等政府部门组织召开的公共文化建设现场会。

    省级2分;国家级4分。部分地区参加的经验交流会得分减半。不重复计分。



    提供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承办单位等内容。

    (四)典型发言、经验交流*

    3

    在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召开的文化工作会议上进行过典型发言、经验交流。

    省级1次1分;国家级1次2分;不重复计分。



    提供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承办单位、发言交流材料标题等内容。

    四、日常管理*







    (一)文化设施被挪用情况*


    考核公共文化设施是否有被挪用的现象。

    公共文化设施被挪用的,1处扣3分。最多扣15分。



    结合日常检查开展。

    (二)标准化数据跟踪平台*


    数据每季按时填报、实时更新。

    未按时填报1次扣0.5分;数据造假1次扣1分。



    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下年度的1月10日对上季度的数据填报情况进行检查。

    注:1.各项指标实际得分不超出该项指标分值,有扣分的,指标分值扣完为止。

    2.本细则所指“高于”、“以上”均包含本数。

    3.标“*”项目市本级需填报。















    附件1-3

     

    2018年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考核自评表

    (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部分)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规则

    完成

    情况

    自评

    得分

    备注


    合计

    100







    (一)巩固工程

    49







    1.有线广播电视“村村通”

    10

    乡镇有线电视联网率达100%(海岛包括微波方式),行政村达99%以上,20户以上自然村达85%以上,农村有线电视(含IPTV)实际入户率达90%以上。

    乡镇有线电视联网率达100%(海岛包括微波方式)、行政村达99%以上、20户以上自然村达85%以上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农村有线电视(含IPTV)实际入户率达90%(含)以上得8分,90%(不含)-80%(含)得4分,80%(不含)以下不得分。农村有线电视实际入户率指标解释:区域内农村有线电视(含IPTV)用户数占农村总户数(剔除空壳户和一年以上外出务工家庭)的比例。



    需填报乡镇、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有线电视联网率及农村有线电视(含IPTV)实际入户率。


    2.有线广播“村村响”(或应急广播)

    16

    所有乡镇(含农村街道)建立广播站、所有行政村完成应急广播覆盖,均建成广播室。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或应急广播),每天播出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有线对农广播覆盖率达到80%。落实农村应急广播维护保障资金;建立健全农村应急广播使用管理维护制度。

    落实农村应急广播维护保障资金得2分,不落实不得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广播使用管理维护制度得2分,未建立不得分;利用村村响(应急广播)平台每天播出有线广播节目三次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对农广播覆盖率达到80%(含)得10分,80%(不含)-70%(含)得5分,70%(不含)以下不得分。对农广播覆盖率指标解释:在区域内农村有线对农广播节目覆盖人口数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



    需填报建有乡镇广播站、行政村(应急广播)广播室的名称和总数,及对农广播覆盖率;提供县级对农广播节目表。落实农村应急广播维护保障资金的财政预算批复件;农村应急广播使用管理维护制度复印件,农村有线广播节目安排表。


    4.农家书屋基础设施建设

    6

    所有行政村建成村图书室(含农家书屋)并达到规定标准。农家书屋(可在村文化室基础上建设)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基本阅览设备齐全,配备(可通过流通形式)图书1500册以上,不少于1200个品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

    按要求不得少于20平方米,得1分。



    附农家书屋面积、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和报刊期刊数量统计表。


    配有相应的书(报、刊)架和一定数量的桌椅,得1分;配有1台以上电脑,得1分;配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得1分。


    图书达到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张(片),得2分。


    5.农家书屋运行

    17

    每个农家书屋每年更新图书不少于60册、音像制品不少于10种(可通过流通形式),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免费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出版物年借阅率达到50%以上,年阅览率达到30%以上;每年组织开展生产技能讲座、学习培训以及书画比赛、知识竞赛等主题阅读活动不少于6次。

    按照要求更新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得3分。



    附书屋图书、音像制品、报纸、期刊补充更新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图书流通签收记录。


    每年添置、补充、更新(可通过流通形式)图书不少于60册、音像制品不少于10种,当年的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以购书发票或实物为准),得3分。


    书屋开放时间和书屋管理员联系方式在显著位置张贴,得0.5分;书屋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得3.5分。

    附书屋开放时间公示栏复印件。


    年借阅率达40%以上,得2分;年书屋阅览率达40%以上,得2分;年借阅率=(年借阅总册数÷书屋图书总册数)×100%,年书屋阅览率=(年阅览总人数÷本村总人数)×100%。

    附书屋年借阅率、年阅读率统计表。


    每年利用农家书屋开展生产技能讲座、学习培训以及全民阅读、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演讲等主题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并建有台帐,得3分。

    附书屋开展相关阅读活动统计表和留痕信息。


    (二)拓展工程

    20







    1.县级以上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率

    10

    县级以上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提供不少于中央、省、市、县15套电视节目。

    由承担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更新改造任务的市、县(区)填报,要求填报年度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率和电视节目明细套数。指标解释:在对象区域内能接收中央、省、市、县(市、区)广播电视传输机构以无线方式传输的数字电视节目信号的人口数占对象区总人口数的比例。



    由承担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更新改造任务的市、县(区)填报,要求填报年度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率和电视节目明细套数。


    2.广电低保工程

    10

    城乡低保户90%免费收看有线电视;特困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的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城乡贫困残疾人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免收或减半收取。

    城乡低保户95%(不含)以上免费收看有线电视得8分;90%(不含)-95%(含)得6分,80%(含)-90%(含)得2分,80%(不含)以下不得分。由县(含)以上残联等部门确认,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及其他贫困用户主终端有线基本收视维护费免收或减半收取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得1分);特困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的用户免收或减半收取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得1分)。



    根据《省物价局 省广电局关于加强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387号)的规定。需要填报免费收看有线数字电视的城乡低保户名册以及减半收取优抚对象名册。


    (三)提升工程

    31







    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20

    深化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电影放映机制,提高农村电影公共服务绩效和社会满意度。

    完成全年放映任务,且安全放映无事故(10分);实施放映机制改革,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质量标准(3分);完成室内固定放映点任务,制定使用管理制度(完成任务得1.5分,制定管理制度得1.5分);新建(改建)建制镇多厅影院,或推动镇级影院参与农村电影公共服务(1分);省级农村电影放映服务社会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结果(3分)。



    需要填报农村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完成个数(需附名单和相关使用管理管理制度);需附新建镇级数字影院个数(需附影院名称)和镇级影院参与农村电影公共服务有关材料。需附实施放映机制改革,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质量标准有关证明材料。


    2.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

    10

    广播和电视自办对农栏目每周开办档数及播出总量,省级对农广播、电视节目考核评优情况。

    广播和电视自办对农栏目每周达3档(含3档)以上,平均每档不少于15分钟,每周播出时长总量达到广播60分钟、电视45分钟以上(得4分),时长未达标单位各倒扣1分。获省级对农广播或电视考核单项优秀(得3分);省级对农广播或电视考核单项鼓励(得1.5分)。



    需附有关证明材料。


    3.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获得表彰奖励或政策机制创新

    1

    获得省级部门以上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的表彰奖励;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有政策、机制、内容等创新。

    市县上报证明材料,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审核认定。本项目至多得1分。



    市县上报证明材料,省广电局审核认定。本项目至多得1分。



    附件1-4

     

    2018年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奖励资金)

    考核自评表(省文物局)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规则

    完成

    情况

    自评

    情况

    备注

    合计

    100






    一、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和合格率

    25






    1.博物馆(纪念馆)覆盖率

    10

    市、县(市、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博物馆数量

    公共博物馆数量≥1,得6分,否则不得分;每增加1个公共博物馆,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博物馆(纪念馆)合格率

    15






      其中:公共博物馆规模

    5

    市级博物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县级博物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规模符合规定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



    有2家以上博物馆的,按考核馆考核。

            公共博物馆功能分布

    5

    公共博物馆功能分布要求有: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及办公用房、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

    功能完备的得5分,少一处扣减1分,以5分为限



    有2家以上博物馆的,按考核馆考核

            文物安全技防

    5

    文物安全技防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达标者得5分。有2家以上博物馆的,按每馆考核,若有1家不合格扣2分。




    二、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

    58






    1.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情况

    45






       其中:文物藏品数量

    5

    市级博物馆文物藏品数量≥5000件,县级博物馆文物藏品数量≥2000件

    1、市级馆≥5000,得5分;3500≤市级馆<5000,得3分;1000≤市级馆<3500,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县级馆≥2000,得5分;1200≤县级馆<2000,得3分;500≤县级馆<1200,得1分;否则不得分。                         



    有2家以上博物馆的,按考核馆考核

             本年文物藏品征集数量

    5

    本年新征集文物藏品数量≥10件

    达到规定数量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有2家以上博物馆的,按考核馆考核

             丰富展陈内容,繁荣展览活动

    9

    每年对基本陈列展品是否进行更新充实,市级博物馆1个月以上的临时展览≥6个,县级博物馆1个月以上的临时展览≥3个。

    基本陈列展品更新充实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1个月以上的临时展览达到规定数量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牵头博物馆策划的馆际交流临时展览1个可按2个计算。



    有2家以上博物馆的,1个月以上的临时展览数量可以合并计算,但数量应≥6*市级博物馆个数(或≥3*县级博物馆个数);依托不可移动文物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临时展览可不列入考核

             免费开放到馆参观人次

    9

    市级博物馆年观众量≥30万人次;县级博物馆年观众量≥10万人次

    1、市级馆≥30,得9分;20≤市级馆<30,得8分;10≤市级馆<20,得5分;市级馆<10,得3分。                               2、县级馆≥10,得9分;5≤县级馆<10,得8分;2≤县级馆<5,得5分,县级馆<2,得3分。                     

    3、参观人次为0的,不得分。



    有2家以上博物馆的,年观众量可以合并计算

             在馆内为公众开展服务项目

    12

    在馆内是否为公众提供各类服务

    提供讲解服务的得2分,提供未成年人教育的得2分,提供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得1分,提供讲座论坛的得1分,提供远程教育的得1分,提供特色文化创意产品的得2分,提供公众调查的得1分,提供观众咨询的得1分,提供其他便民服务的得1分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公共关系

    5

    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公共关系方面是否有举措

    建立博物馆之友的得1分,开展博物馆志愿者活动的得1.5分,与企业、社会团体、媒体机构开展合作的得1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型手段发布信息、开展宣传的得1.5分




    2.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3






       其中:博物馆从业人员培训(含继续教育)

    3

    博物馆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各类业务培训

    符合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博物馆运行评估

    5

    是否通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博物馆年检;市级、县级博物馆是否被评为二级、三级博物馆

    1、年检合格的得2分,不合格的不得分(有2家以上博物馆,只要有1家不合格的,此项最多得1分)。           2、市级博物馆或县级博物馆被评为二级或三级博物馆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送展览及社会教育活动进社区

    5

    是否开展送展览及社会教育活动进学校、街道(乡镇)、部队、企业等,市级博物馆年送展览及活动≥4次,县级博物馆年送展览及活动≥2次

    达到规定数量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8






    1.制定并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政策

    3

    是否制定并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政策

    制定并落实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

    2

    有1家以上非国有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

    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非国有博物馆

    3

    是否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非国有博物馆活动

    开展活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四、工作创新情况

    9






    1.获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

    6

    是否获国家级、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的表彰、嘉奖

    获得国家级的得3分,省级的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政策、机制和内容上创新

    3

    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和、机制和内容上是否有创新

    有创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1、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博物馆是指符合《博物馆条例》要求,已列入中央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名单的单位及未列入名单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免费开放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

    2、考核馆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1家,并在考核上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3、有关考核内容各地须附证明材料,无附件材料的项目考核不得分。


    附件2

     

    2018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基础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县(市、区)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局(签章)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一、基本情况


    1

    常住人口数

    万人


    如数据与上一年度有变动的,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变动原因。

    2

    地域面积数

    平方公里


    3

    乡镇(含街道)数


    4

        其中:省级中心镇数


    5

    行政村(含社区)数


    6

    低保户数



    7

    公共文化设施总建筑面积

    总面积

    平方米


    指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广电站,农村文化礼堂、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村广播室、农家书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实行资源共享的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重复统计,但数量单独计算(下同)。

    8

    其中:当年新增面积

    平方米


    9

    公共文化设施数量

    市级


    10

    县级


    11

    乡镇级


    12

    农村文化礼堂


    13

    其他村级公共文化设施


    14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编内从业人员数


    指乡镇以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编内从业人员数。


    二、财政投入


    15

    公共财政总支出

    万元



    16

    地方财政收入

    万元



    1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

    万元



    18

    本级财政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专项资金规模

    万元


    注明专项资金的名称、设立时间、规模、文号。


    三、公共文化设施(机构)状况

    不包括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

    19

    博物馆(纪念馆)

    个数



    2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1

    等级

    -


    如有多个博物馆的,填写主博物馆等级。

    22

    从业人员数


    指编内实有从业人员数量,下同。

    23

    美术馆

    个数



    24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5

    从业人员数



    26

    图书馆

    个数



    27

      其中:乡镇分馆数



    28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图书馆乡镇分馆面积计入乡镇综合文化站。

    29

    等级

    -


    如有多个图书馆的,填写主图书馆等级。

    30

    从业人员数



    31

    文化馆

    个数



    3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3

    等级

    -


    如有多个文化馆的,填写主文化馆等级。

    34

    从业人员数



    35

    乡镇综合文化站

    个数



    36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37

    达标个数


    按浙委办〔2007〕38号文件规定的达标面积:欠发达地区、发达地区、中心镇分别为500、1000、1500平方米。

    38

    从业人员总数



    39

    乡镇广电站

    个数



    40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1

    达标个数



    42

    从业人员总数



    43

    村级文化设施

    个数



    44

      其中:农村文化礼堂



    45

            村图书室(含农家书屋)



    46

            文化活动中心(室)



    47

            广播室



    48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



    49

    管理人员总数



    50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1

    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指上述公共文化设施以外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如文化中心、剧院等。需注明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名称和建筑面积。


    四、公共文化服务


    52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博物馆(纪念馆)年参观人次

    人次



    53

    美术馆年参观人次

    人次



    54

    图书馆总流通人次

    人次



    55

    图书馆图书外借册次

    册次



    56

    文化馆年接待人次

    人次



    57

    乡镇综合文化站年接待人次

    人次



    58

    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总场次数



    59

    其中:市、县级


    指市、县级主管部门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组织的活动场次数。

    60

          乡镇级


    指乡镇政府或公共文化机构组织的活动场次数。

    61

          村级


    指村级自行组织的活动场次数。

    62

    总参与人数








    63

    送戏下乡



    64

    送书下乡

    册次



    65

      其中:购置数

    册次


    指通过购置方式送书下乡的数量。

    66

           流通数

    册次


    指通过流通方式送书下乡的数量。

    67

           送到村图书室(含农家书屋)

    册次


    指送书下乡中送到村图书室(含农家书屋)的图书数量,包括购置和流通两种方式。

    68

    送电影下乡



    69

    送讲座数



    70

    送展览数



    71

    文化走亲活动


    指县与县之间开展的文化走亲活动,只统计送出去的场数。

    72

    其他群众文化活动


    指上述形式以外的其他群众文化活动。

    73

    市县广播电视台自办广播和电视对农栏目每周档数



    74

    城乡低保户免费收看有线电视户数




    五、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75

    人员培训

    总培训人数



    76

    其中:市、县级培训人数



    77

         乡镇级培训人数



    78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


    指市、县、乡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接受培训的数量。

    79

         村级文化设施管理人员



    80

         村级文艺骨干



    81

    业余文艺团队

    支数



    82

    总人数



    83

    年开展活动总次数



    84

    文化指导员

    总人数



    85

    年指导活动总次数



    86

    文化志愿者

    总人数



    87

    年开展活动总次数




    六、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88

    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

    个数


    注明非国有博物馆的名称、等级。

    89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90

    民营美术馆

    个数


    注明民营美术馆的名称。

    91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92

    民营图书馆

    个数


    注明民营图书馆的名称。

    93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94

    民营电影院

    个数


    注明民营电影院的名称。

    95

    放映厅数


    96

    总座位数


    97

    民营剧团

    个数


    按登记注册地统计。

    98

    参与送戏下乡场数


    指民营剧团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送到本辖区内送戏下乡的场数。

    99

    民营书店



    100

    农村出版物小连锁超市



    101

    其他

    个数


    指上述以外的其他民营文化单位,如剧院等。注明其他民营文化单位的名称和建筑面积。

     


    附件3

     

    2018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    市、县(市、区)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局(签章)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安排数

    实际支出数

    备注

    合计

    省专项资金

    地方财政投入 

    其他渠道投入

    合计

    省专项资金

    地方财政投入 

    其他渠道投入

    合   计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2.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3.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4.农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5.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权益










    6.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7.其他




















    其中:省确定年度重点项目










      ①










      ②










    注:1.“地方财政投入”包括市、县(市、区)本级和乡镇财政安排数。






      2.“其他渠道”资金需在备注栏说明资金来源。








      3.“省确定年度重点项目”资金包含在合计数内。








      4.“省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数如与报备表不一致,需在备注栏说明调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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