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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53/2020-107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0-12-09
发布单位: 市经济开发区
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0-12-09 14:46
  • 来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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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临海火车站站前广场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临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临人社综〔2019〕94号),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方案

为优化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才成长环境,规范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临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和省、市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根据《临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要求,成立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专司负责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有周先忠、徐才强、李佳宝。本方案已经广泛征求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意见,并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实施。

  • 竞聘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1.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

    2.单位出现分设、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

    3.聘用合同期满,有必要通过竞聘确定岗位人选的;

    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应当实行竞聘推荐评聘人选的;

    5.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间进行人员交流,可以实行竞聘上岗。

    (二)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1.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岗位人选;

    2.单位新进人员(含公开招聘、公开选调、交流调动)首次确定岗位的;

    3.根据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

    4.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

    5.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二、竞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管理八级

    1.管理九级聘任满3年;

    2.担任单位中层以上职务;

    3.工龄满20周年享受管理八级工资的,不受上述两项限制。

    (二)专业技术六级

    1.专业技术七级聘用满3年;

    2.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三)专业技术七级

    1.取得和工作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周年。

    (四)专业技术九级

    1.专业技术十级聘用满3年;

    2.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五)专业技术十级

    1.取得和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中级职称;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3.满足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

    三、聘期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

    四、竞聘方式

    (一)民主测评

    由单位职工根据竞聘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的票数转化成相应分数。参与投票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3。

    (二)加分项目

    1.工龄:工龄每满一周年加1分。

    2.进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周年加1分。

    3.取得相应岗位等级职称的年限:每满一周年加1分。

    4.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加5分,大学本科学历加3分,大学专科学历加2分,中专或高中学历加1分,高中以下不加分。

    5.职务:担任事业单位下属科室正职加2分,担任事业单位下属科室副职加1分。

    6.上年度考核优秀加2分,近两年连续考核优秀加4分,近三年及以上连续考核优秀加6分。

    7.有其他优秀表现事迹的,由竞聘人先行上报,再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加分,以及所加分值。其他优秀表现事迹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有可量化的统计指标。

    8.加分项目涉及年限计算的,截至2019年12月30日。

    (三)确定拟聘任人选

    民主测评和加分项目的总分值高者,确定为拟聘任人选。

    (四)党工委研究

    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将拟聘任人选提交党工委研究,研究同意

    后提交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竞聘上岗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2.报名材料: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

    六、组织竞聘

    1.竞聘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一个月内

    2.方式: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填写《竞聘上岗民主测评表》,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汇总《民主测评表》数据后填写《竞聘上岗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高者确定为拟聘任人选,提交党工委讨论。

    七、公示

    拟聘任人选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

    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八、聘用合同

    市岗设办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并办理

    工资、社保、医保等手续。

    九、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协商,报党工委研究处理。本方案三年有效,三年内岗位变更均参照执行。

    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09日

    附件:1.竞聘上岗民主测评表

    2.竞聘上岗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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