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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0年12月7日拟对临海市亿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吨EPS塑料泡沫制品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07 16 : 11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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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0年12月7日拟对临海市亿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吨EPS塑料泡沫制品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海市亿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吨EPS塑料泡沫制品项目

    临海市沿江镇马头山村5-81

    临海市亿隆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购置发泡机、成品成型机、空压机等国产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一级

    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灵江。

    废气: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冷却再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采用“ 低氮燃烧+ 烟气循环技术”,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8m 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6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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