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9/2020-1077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23 | |
发布单位: | 汇溪镇 |
2019年财政预算报表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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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镇政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全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 2019年财政总收入30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2%,其中工商各税税收2947万元,契税收入65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商各税税收2947万元,增长117%,其中增值税1971万元,企业所得税218万元,个人所得税116万元,城建税13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9万元,土地增值税36万元,房产税110万元 ,印花税26万元,资源税273万元。 (2)契税收入65万元。按分税制财政体制,剔除增值税50%部分985.5万元,剔除所得税60%部分130.8万元,剔除城建税138万元,剔除企业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69.6万元,乡镇参与分成收入1623.1万元。市核定我镇核定收入基数652万元,核定支出基数698万元,增收分成747.54万元,完成税收任务奖励64.92万元,乡镇合计应得分成收入1510.46万元。 2、专用基金收入 2019年专用基金收入为926.29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3363.54万元,具体支出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4.92万元,(1)人大事务58.92万元;(2)政府事务1271.98万元;(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02万元; 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30.2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97.9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09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75.24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28.23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313.3万元; 8、农林水支出222.55万元 ;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98.3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6.74万元。 2019年我镇应得分成收入合计1510.46万元,加专用基金收入926.2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706.72万元,加上年结余68.86万元,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4212.32万元。2019年财政总支出为3363.54万元,当年财政结余848.78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总体工作思路,科学理财治税,国地税收入有较大增长,优化支出结构,为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收入征管,依法组织收入。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扩大经济总量, 深化“三服务”、“五问企业、五心服务”活动,完善企业帮扶制度,帮助企业排难解困,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9年,我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安排好财政支出。一是确保工资运行机制,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二是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得到了较大提高,有重点的加大对农村两老一残消防条件补助。三是确保市镇重点工作经费投入,继续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村级道路改造、水利基础设施、三改一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河道保洁等事业的发展,结合脱贫攻坚工资,加大对贫困农户住房保障的投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群众生活品质有效提升。 (三)着力强化财政工作监管、制度执行和预算约束,合理调度财政资金,确保了镇村两级工作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过紧日子”思想,倡导厉行节约风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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