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创建台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6月,灵湖景区成功创建台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发展中心积极推动文旅融合,全面提升景区配套服务、旅游业态等,目前正在进一步申报创建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二)创建浙江省放心景区 为更有效地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更高效地提升景区业态,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浙江省放心景区创建工作,于12月获评2019年度全省示范型放心景区。 (三)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复审 10月,灵湖景区在台风后迅速恢复景观、加强管理、提升业态,顺利通过了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复审。 (四)景区日常运行管理 1. 景区灾后恢复顺利。受台风“利奇马”影响,灵湖景区(洛河公园)损失较大。发展中心不等不靠,第一时间组织灾后恢复工作,一周时间内景区重新全面开放。 2. 日常管理有序开展。严抓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电、建筑物、消防等各项安全检查;加强教育,对工作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等)进行相关内容知识培训和开展演习,提升安全防护意识;提升业态,联合多部门对临湖邀月省级文化创意街区内的文旅企业进行了考核,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日常运营维护,做好绿化养护等工作,及时解决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学习垃圾分类知识。 3. 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各科室展开内部台账资料自查,做到台账资料整洁规范归档。 4. 重点维护好灵湖水质。落实好“湖长制”,加强灵湖水体更换和水质监测,全力做好“五水共治”迎检工作;联合渔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提升水生态;开展“护鱼行动攻坚战”活动,采取流动检查与蹲点守候相结合、集中突击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夜间联合执法与常态化巡逻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捕鱼行为,取得良好的效果。 5. 助力我市多城联创工作。严格推行网格化管理和问题销号机制,抓紧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在灵湖景区(洛河公园)认真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坚持长期在联系网格村(枧桥董村)开展志愿者活动,提供绿化美化支持,及时沟通、主动帮助该村做好创建相关工作。 (五)策划举行旅游推介活动 2019年,发展中心联合多部门举办了五一美食汇系列活动、大市集、“蓝天碧水保卫战——我是行动者”宣传演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喜迎70华诞歌颂祖国系列音乐会、“醉美灵湖夜”、“致青春·回溯旧时光—70、80后的记忆”集市等一系列精彩活动。其中,“醉美灵湖夜”系列活动通过歌舞表演、合唱朗诵、民乐戏曲、非遗展演、灯展、文创集市等文旅节目打造精彩“夜灵湖”的文旅融合新品牌,收获好评不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