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4/2020-1062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水〔2020〕108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01 |
发布单位: | 市水利局 |
临海市水利局、临海市财政局关于临海市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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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计〔2020〕11号)文件,临海市水利局、财政局对列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2019年度下达的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临海市绩效自评工作采取的方式及主要过程 1、自评方式及过程: 根据“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和“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要求,我局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认真梳理,对应三级绩效指标的评分标准,从管理工作和项目绩效两方面分析完成情况。其中管理工作从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等项目决策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分值化评审,按实际完成情况打分;项目绩效结合数量、质量、成本等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分值化评审,按实际完成情况打分。统计后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下达本市的省级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和任务情况 1、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19年共下达省级专项资金7181万元,其中重大水利资金4616万元,面上水利资金2565万元。分别为:① 2018年10月31日,下达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6646万元(浙财农〔2018〕76号),其中重大水利资金4616万元,面上水利资金2030万元;② 2019年4月1日,第二批省级专项资金535万元(浙财农〔2019〕9号文),为面上水利资金。 2、计划任务下达情况 4个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浙水计〔2018〕24号)任务为:其中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任务为主体工程完工,年度计划投资16386万元;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任务为开展主体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投资5000万元;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外排工程)任务为开展主体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投资5000万元;方溪水库工程任务为主体工程完工,年度计划投资17230万元。 省级面上水利建设任务为:8座小型水库加固工程完工、2座山塘整治工程完工、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61平方公里。省级面上水利管理任务为: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维护、大中型水库维护、水文站网运行维护及巡测、水资源管理任务、水土保持管理任务、河湖库塘清淤处置奖补及方量奖补、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与运行维护、水电增效扩容。 (三)资金和任务分解情况 1.分配政策情况 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37号)和《临海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临财农〔2015〕37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全市2019年度省重大水利项目和面上水利项目资金进行分配。 2.项目库情况 为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制定了《临海市水利建设与发展项目储备库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对面上水利建设项目储备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每年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和市级财政预算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合理安排项目。项目储备具体流程如下:首先以镇(街)为业主单位,对有明确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的项目进行申报;经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充分研究、论证后,认为绩效明显、风险可控、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通过技术审查的项目,申报入储备库。 3.资金和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1)省级重大水利项目 2019年度省水利厅下达临海市4个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和省级专项资金: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计划投资1638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985万元;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外排工程),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计划投资1723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631万元。我局自收到计划和资金文件后,及时将相关文件转给各个项目法人。 (2)省级面上项目任务和资金分解落实情况 一是拟定分配方案。按照省级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等文件要求,在项目库中选出省级面上项目,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资金分解方面,对于建设类项目,根据省厅和临海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临海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以项目批复概算为基准,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对于管理类项目,对应省级各条业务线的要求,参照往年类似项目的合同或项目的预(估)算进行分配(具体支付以最后的结算为准)。二是分配方案通过水利局、财政局各相关科室充分讨论后,报水利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三是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四是水利局联合财政局下达任务和资金分配计划文件临水[2018]222号、临水[2019]82号。 二、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7181万元,到位资金718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省厅下达的2019年度水利建设与管理任务省补资金7181万元中,已使用5712.9322万元,使用率为80%。 省补资金分解、拨付、使用总体情况详见下表:
3.资金管理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浙财农〔2015〕37号、临财农〔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分解、下达、使用各级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按照《临海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临市委办〔2017〕105号)第二十一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定,按相应比例足额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由国库集中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我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明确项目各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有效履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各镇(街)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策划、自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等;各项目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2.绩效管理 我市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计〔2020〕11号)的相关要求,联合临海市财政局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绩效评价材料,填报完整、准确。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对照省级下达的投资计划、任务,截至2020年6月底,各个项目完成情况: 1)4个重点项目:方溪水库工程大坝填筑已达108米高程,坝后条石砌筑至99米高程,正进行溢洪道混凝土浇筑,消力池开挖和边坡支护。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外排工程):2#洞进口端进洞爆破施工,进尺125米;大庆河河道整治正在施工中。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南洋塘排涝闸完成82根钻孔灌注桩,基本完成临时围堰,涉及占用海域本工程停工;杜下浦内河节制闸和东风闸正在施工中。 2)面上建设任务:水库除险加固,6座已完工,2座未完工。其中洞坑水库进度90%,因上坝道路设计深度和政策处理等影响,实际开工时间为2020年3月,同时受今年疫情影响,导致施工进度较计划滞后;岙里坑水库进度50%,因前期勘察深度不够,施工期补勘完成后又遇汛期而无法施工。山塘整治,2座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已完工。水土流失治理:金坑片上游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1平方公里,该工程已完工。 3)面上管理任务:2019年度的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维护、大中型水库维护、水文站网运行维护及巡测、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与运行维护、水电增效扩容、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河湖库塘清淤处置奖补及方量奖补等管理任务均已完成。 2.质量指标 我局对在建项目做好行业监管的同时,委托第三方对面上建设项目开展质量与安全巡查活动。截至2020年6月底,已建项目不存在质量问题。 3.成本指标 在2019年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较好地控制与节约资金,有效地控制在成本(预算)内。 (四)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效益分析:工程建成后,实现临海市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提高下游括苍镇防洪能力和0.62万亩农田的灌溉保证率;配套建设小水电站,合理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 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效益分析:工程建成后,使大田平原排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60mm)一日排出不受灾。 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外排工程)效益分析:实施外排工程后,将和二期(分洪截洪)工程及已基本建成的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一起,使大田平原排涝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 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效益分析:打通沿海一线口门,使东部平原沿海区块排涝能力提高到10年一遇。 小型水库加固效益分析:工程实施后保护下游人口约23500人,有效提高灌溉面积约14490亩。 山塘整治效益分析: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后,将有效提高山塘运行安全度,改善、恢复了农田灌溉面积。 水土流失治理效益分析:减少了当地水土流失状况、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 大中型水库维护效益分析:通过维修养护保障了水库良性运行,为灌区经济发展服务,确保大中型水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水资源管理效益分析:通过实施水资源管理项目,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改善水源地水质,应用节水技术,开展全民节水行动,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管护效益分析:完成62个验收,对220个水利工程进行物业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利工程,确保了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水文站网运行维护及巡测效益分析:收集水文基础信息,为国民经济及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水土保持管理效益分析:促进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效益分析:提高了山洪灾害预警能力。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我局会同项目业主单位和当地镇街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问卷调查,共发放40份调查问卷,收回40份,份数均满足规定要求;受益群众对项目的安排、建设程序、建设质量和效果等均十分满意。 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三、偏离既定目标任务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重点项目,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省级资金支付率低。主要原因如下:原初设于2018年9月由台州市发改委完成批复(台发改农经〔2018〕173号)。申请使用省级规划预留土地指标时,相关审批部门优先考虑由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立项的项目,故该项目的土地指标问题影响工程推进。2019年10月,考虑到项目实施的紧迫性,经与台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计划对东部平原排涝工程重新分期,将提升排涝效果明显、占用土地指标少的项目列入一期工程,并由台州市发改委重新审批。调整后的初设于2020年1月初完成批复,同时一季度又受到疫情影响,故该项目支付率低。 二是面上水利建设项目,个别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因镇(街)政策处理未按时完成,影响上坝道路设计深度,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建设进展滞后,依据合同相对应的资金也未使用完。 下阶段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法人及时查找问题抓紧整改,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本次绩效评价总分为96分。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的成效。 五、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中,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滞后,施工单位整编资料缓慢,工程未验收,导致资金支付率低。 下一步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督查;同时催促项目法人,要求施工单位抓紧资料上报,使资金支付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确保工程早日完工,发挥效益。 六、绩效自评结果及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临海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 临海市水利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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