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4/2020-1062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水〔2020〕97号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发布单位: | 市水利局 |
临海市水利局关于要求批准临海市市级与镇、村级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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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排涝通畅,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201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洞港(临海段)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报批稿)、《临海市市级与镇、村级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报批稿),内容包括市级河道2条(洞港临海段、永宁江临海段),湖泊3座(灵湖、东湖、白沙湖),镇级河道147条,村级河道1403条,长1869.01公里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现方案已达到划定工作成果要求,特提请市政府予以批准。 妥否,请批复。 附件:1.《洞港(临海段)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报批稿) 2.《临海市市级与镇、村级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报批稿) 临海市水利局 2020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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