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3/2020-1059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括镇委〔2020〕67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1 |
发布单位: | 括苍镇 |
中共括苍镇委员会关于严肃村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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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各工作片、各办: 为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弘扬清风正气,确保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关于严肃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临纪〔202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 村组织换届关系执政根基的巩固、农村今后5-10年的发展、基层的和谐稳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我镇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换届,是村组织任期调整的分界期、“一肩挑”的全面实践期、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融合期、“三类人员”清理的平复期、疫情防控常态化考验期,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各行政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认识这次换届的重要性,增强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把严肃换届纪律放在突出位置。要充分运用新媒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注重舆论引导,严明纪律要求,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镇纪委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以铁的纪律确保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严明村组织换届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村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十严禁”“十不准”要求: 十严禁: 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组织策划、煽动、参与非正常上访、集体访或越级访,或捏造事由借机上访;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7.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8.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9.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 1.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进行拉票; 2.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3.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4.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5.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6.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7.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8.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9.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10.不准利用其它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三、进一步严明换届选举期间机关干部作风和纪律 纪律规矩是高压线。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又稳又好开展,现就换届选举期间机关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敷衍塞责,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关于村组织换届选举的决策部署,以及对重大事情不及时请示、报告等行为; 2.严禁擅离职守,未经请假缺岗、脱岗,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岗位等行为; 3.严禁参加与村组织换届选举有关的吃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4.严禁收受村组织候选人(自荐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礼金、礼券、礼卡、礼品、土特产等; 5.严禁发表违背村组织换届选举政策法规的言论,以及擅自在网络、论坛、微信、博客等平台上发布与村组织换届相关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 6.严禁在投票、唱票、计票等选举环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7.严禁跑风漏气,私自泄露镇党委考察村干部、候选人(自荐人)结果以及讨论决定村干部分工等有关情况; 8.严禁参与或帮助他人贿选,以及利用职权之便为参与竞选人员打招呼、递条子等妨害、干扰村组织换届选举行为; 9.严禁为违反村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人员说情和干扰案件的调查处理; 10.严禁镇机关干部插手、干预或干扰、妨害村组织换届选举正常开展等行为。 四、严肃查处违反村组织换届纪律的行为 镇纪委要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对反映违反换届选举“十严禁”“十不准”等纪律问题开展快速核查。一经查实,选举前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当选的宣布其当选无效。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不力、整治不正之风不力,影响换届选举风气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镇纪委设举报电话:0576-89369770,邮寄地址:临海市括苍镇纪委办公室(四楼)。 中共括苍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1日 括苍镇党政办 2020年10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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